近日,云南昭通市镇雄县芒部镇集市,一位聋哑人在马路边摆卖刨冰时,一男子指其违规摆摊。经男子劝说,摊主仿佛没听到似的,瞪着男子看,并无收摊等行为。
由于摊主不理不睬,我行我素。男子顿时火冒三丈,对着摊主咆哮起来。疑似摊主的妹妹过来劝男子不要生气,并解释说摊主是个聋哑人。
男子觉得摆摊位置的确有碍交通,为了履行自己职责,情急之下,一脚就把刨冰摊踹翻了。该男子自称是街道办的,并对周围拍摄者怒称:你尽管录,我是街道办的。
@南海看云 说点看法,看看是否妥当。
1.男子行为是否妥当?
不妥当,但是他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因此他的劝阻,应该是他分内的工作,他行为没有可以理解。
尤其是这个乱摆摊行为的主人,就算是聋哑人,但在城管用语言与肢体语言劝阻之下,他还是装聋作哑,故意这样做,因此估计很多人碰到这样情况,都会火冒三丈。
2.难就难在聋哑人利用自己的缺陷,进行违反法律行为,还利用自己是聋哑人的估计激怒执法部门,用自己的身份对执法部门进行起诉。
社会同情聋哑人,也希望聋哑人通过自己劳动获得幸福生活,但是这个劳动,是不能违反法律,更不能影响他人与交通行为。
3.在这里,这位执法人员确实是简单粗暴,直接用暴力方式踢翻聋哑人的谋生工具,更是粗鲁对待那些群众拍摄者,确实这样的行为,有损政府部门形象。
作为城市执法者,确实要注意自己言行,既要管理这些违法行为,又要文明执法,这样确实是对执法部门与人员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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