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油条”这个词,原为北方俗语,指冷了的油条,现形容的乃是一个集圆滑、世故、练达、狡辩等等品质于一身的人。

为什么将圆滑之辈称为“老油条”?

这话说起来可就长了,要一直追溯到将近一千年前!

话说公元1142年,奸臣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之后,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的百姓对秦桧恨之入骨,有人于是发明了一种油炸食品,捏两个面人,绞在一起油炸,这两个面人代表秦桧和他老婆王氏,取名“油炸烩”,“烩”与秦桧的“桧”同音,借以泄恨,这种食品就是今天的油条。粤语和闽南方言里至今还管油条叫“油炸鬼”, “鬼”是“烩”的谐音。

“老油条”除了圆滑之外,还有一个特征是喜欢放空炮,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对人人都很亲热,可是这种亲热透着一股子虚假,就像油条看起来胖胖的,使劲儿一挤就变成了一根麻秆。因此,对付“老油条”的最好办法就是挤出他话里面的空气,“老油条”立马就会打回原形。

油条是油炸的,当然“油滑”,因此用来指那些油滑之辈。“油滑”久了,变得更加“圆滑”,是为“老油条”。

当然对于“老油条”的定义还存在争执,一般有下面两种:

一种是:所谓“老油条”即不新鲜的油条,比如把当天早上没有卖出去的油条留到第二天回锅再炸;另一种是:在油锅里炸的时间较久的油条。

梁实秋先生显然是拥护后者的。他写道:“现在台湾的烧饼油条,我以前在北平还没见过……有一天和齐如山先生谈起,他也很感慨,他嫌此地油条不够脆,有一次他请炸油条的人给他特别炸焦,‘我加倍给你钱’,那个炸油条的人好像是前一夜没睡好觉(事实上凡是炸油条、烙烧饼的人都是睡眠不足),一翻白眼说:‘你有钱?我不伺候!’”

两种老油条其实都不好吃。一根上乘的油条首先应该是刚刚从油锅里捞起来不超过三分钟,嚼起来不仅香脆爽口,更重要的是富有嚼劲、口感细密。过韧或者太脆,皆失油条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