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的破案过程是怎样的

我不知道诸位眼中警察的办案过程是什么样的,是不是就是抓一个人,然后审讯一下,接着扔进监狱就完事了?实际办案的过程工作量是这个的许多倍。

我主要做侵财类的案件做得比较多,扒窃、入室盗窃、抢劫、抢夺、砸车窗、网络诈骗我都经手过。而重案的类型又有太多种,强奸、纵火、故意伤害、谋杀等等,每种类型都有很大区别,说实话,我只对强奸案有比较多的接触,其他类型接触较少,没有太多的经验可以分享。所以这里我主要谈侵财类案件。

我一般把办案的流程分为三步:

(1)前期侦查——最难。

(2)审讯突破——压力最大。

(3)材料整理与补充侦查——最累,工作量最大。

侦查抓捕与审讯

实际上,前期的侦查阶段是最难的,你需要挖掘线索、摸排线索,你需要线人、需要时间、需要警力的资源支持,甚至很多时候你需要动用自己的金钱去挖掘线索——我们抓获嫌疑人后给线人的情报费是 1000 元,大部分时候,是中队长自己出钱。除此之外,和情报等等其他部门打交道的能力也是必需的。在基层,情报的作用远大于痕检。至少我们这边是这样的。

而审讯突破的过程我们压力是最大的,因为所有的审讯,所有的证据你需要在48 小时之内初步确定,48 小时之内找不到任何证据,你就要放人。因此很多时候我们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不敢轻易出动打草惊蛇的。

我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扒手,你如何抓?你如何确定这个人是扒手?

要确定一名扒手的身份只有三种证据:一、有被害人及口供;二、有赃物;三、有嫌疑人口供。现在只有嫌疑人的口供是无法定罪的,法院也不会给定罪的。

那么,你抓获扒手的时候如何能够保障自己找到被害人,以及能够保障自己从扒手身上搜出赃物呢?你要知道现在大部分的扒手,都是在扒窃完的半天内就立马销赃的。被盗窃的手机,上午在广州被盗,下午可能就出现在上海了(所以被扒窃和入室盗窃的手机要追回的概率是很小的)。

我们抓扒手的前期侦查方式就是,控制,不断地控制,放线,等待时机。最后在他出动的时候,直接抓获。这样被害人、赃物都有了。

材料的整理

而工作量最大的,是最后那个材料整理、敲定证据的阶段。这个阶段我相信都不会愿意听,你们想了解的就是有趣的侦查、炫酷的审讯。但是真的,做警察,最基础、最日常的工作,就是案件材料的整理。

一个留置手续,你需要经过大队领导、分局领导的审批,一个报告书你需要经过预审员、大队领导、分局领导三层的审批。每一层的审批,意味着他们需要对这个案件直接负责。

而一个拘留,不仅仅是案卷之中的拘留证,你还要提交几千字的拘留报告书,里面需要囊括嫌疑人的信息、案件基本情况、抓获情况以及相关证据。审批下来后形成拘留通知书、拘留证。逮捕有逮捕报告书、逮捕通知书、逮捕证,起诉要有起诉意见书、提请起诉报告书等等。

一个最简单的、单人单起的扒窃案件,案卷有 100 多页。

而那些五六人的抢劫案件,案卷页数都是多达上千页甚至几千页的。

更不要说那些专案的办理,页数都是以万计算的。

在案卷整理的阶段你需要和检察院、法院打交道,你的材料需要过检,你总会担心案件太多,而一不小心时间超期,那就违法了。基本上进入办案队,一到三个月内就要报第一起案卷。新民警这个时候就会进入一个很痛苦的过程:什么都不懂,什么都要问,如果你遇到好的师傅那是运气。你要担心案件侦查材料没做完导致超期无法逮捕或者起诉,你要担心嫌疑人被超期羁押,你要时刻担心被考评你的案件材料违规。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也是每个办案民警都要经历的过程。

进刑警队半年的时候,我手上同时在走 6 起刑事案件,那种精神压力是难以形容的,时时刻刻都在担心案件超期,时时刻刻都在担心自己违法,每天加班做案卷。做案卷的同时,一旦中队有了案件线索,有了其他嫌疑人或者在逃犯的线索,我还是要跟着中队去抓捕,去熬夜审讯。所以时时刻刻都是处在一种身不由己的状态。

如果你没有报过卷,是很难体会这种状态的——你不懂你自己什么时候会违法违规;你不敢歇息,你必须在任何空闲的时间把手上的事情做完,因为你不知道哪一天又需要去通宵加班做材料和审讯,而一旦抓捕和审讯开始,你手中的其他案卷就没有时间做了,你就要担心案件超期。

一个月我们一般需要出动抓捕3~6 次,这只是出动抓捕的次数。不包括事先的踩点、预伏和巡逻。而一旦抓到了人,就意味着我们后面至少需要加班两三天,其中有一天是有很大的可能要通宵的,因为案件的笔录材料、审批材料,以及押送犯人至留置中心和看守所都需要很多时间。而另外一两天基本上也要加班到十一二点。

简明办案流程

-前期侦查;

-出动抓捕;

-审讯;

-我们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拘留;

-做逮捕材料;

-7 天或者 30 天内送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一周时间审核;

-执行逮捕;

-做起诉材料;

-2 个月内送检察院准备起诉;

-可能检察院会退回案卷进行补充侦查,只能退补两次,一次一个月。如果没有退补,基本上后面就没有我们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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