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林生斌通过网络宣布自己已重新组建家庭并新得一女,引发网友争议。
2017年纵火案发生后,林生斌因承受丧妻丧子之痛时深情款款的形象,赚得了无数公众的眼泪。随后,林生斌以去世的三个孩子名字命名了童装品牌“潼臻一生”,以亡妻和亡子之名开了淘宝店,还搞起了直播。
在他人设崩塌后,无数曾经同情过他、支持过他生意的网友高呼受骗,认为他一边借着离去的亲人,大立深情人设,肆意敛财。另一边则和现任造人生女,竟还希望公众可以理解他的行径,祝福他,荒诞至极。
随后,“凤凰男害妻子”“巨额赔偿未给女方父母”“火灾之前就出轨”“搞玄学镇亡魂”等等或真或假的爆料层出不穷,让整个事件变得更扑朔迷离。
这其中大部分谴责是从道德层面进行的,然而网友们再愤懑不平也只能在网上声讨,无法直接影响林生斌的生活。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来看看,林生斌可能会承担哪些责任。
死亡赔偿金和遗产怎么分
林生斌在微博宣布自己再婚生女后,亡妻朱小贞哥哥发文称,“事已至此,我妹留给二老的,也该凭你自己良心做个了结了,二老年事已高,身体又不好,你叫他们找律师与你对峙,我看还是不要耗他们了。”言语之间暗示林生斌不仅拿了死亡赔偿金不给岳父岳母,还打算私吞遗产。
接着就有网友扒出林生斌曾将朱小贞和孩子的灵堂设立在小区,发妻儿的遗照到业主群,利用舆论压力向绿城索赔巨款。最终,林生斌也如愿以偿获得绿城物业1亿元以上的赔偿。
死亡赔偿金是侵权人对死者近亲属遭受的财产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赔偿,按理来说,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财产,因此朱小贞父母绝对有分到这部分财产的权利。尽管我国法律目前没有明确死亡赔偿金的分配标准进行,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等因素进行分配。
而朱小贞的遗产,其父母也可以分得一部分。朱小贞去世时并未留下遗嘱,按照
《民法典》规定,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朱小贞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林生斌,三名子女,以及父母。而三名子女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林生斌和朱小贞,朱小贞父母作为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能继承外孙子女的遗产。
除了赔偿金和遗产外,可能还涉及夫妻关系存续时的工资收入、股票、房产等一系列资产。但无论如何,朱小贞父母在承受丧女之痛时,情绪上应当被合理照料,经济上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靠“人设”卖货是否为诈骗
让网友气愤的不仅是林生斌没有想象中深情,更可恨的是他打着悼念亡妻和孩子的名义,消费着公众的同情心,自己却赚得盆满钵满。开网店、直播带货、开创全新品牌……
据了解,林生斌这些年的带货数据,不包括直播礼物打赏的收益,以及之前开设店铺的收益,总销售额竟已达到了3个亿。有如此高的收益,无疑与他爱妻深情人设息息相关。如今人设崩塌,他赚钱行为构成诈骗吗?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营造虚假人设的人被揭露后,一般会声名受损,受到社会良俗的抵制。尽管这种套路构成诈骗,但如果要构成诈骗罪,还需满足达到十分恶劣程度等一系列条件。
此外,林生斌还曾公开承诺过要成立“潼臻一生”公益基金会,将赔偿金用于慈善捐助,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到消防宣传中,为大众做贡献。还称自己的网店“每成交一笔,就捐赠10%做公益。”
然而网友发现,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浙江省民政厅官网进行查询,根本找不到任何关于“潼臻一生”基金会的备案信息。也就是说,林生斌一直谎称自己在做公益,但只是借着这一幌子为自己的网店招揽生意。
发现真相的网友纷纷直呼上当,要求林生斌站出来承担责任。依据《慈善法》第103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这条法律正是防范林生斌一样的伪君子,打着公益捐赠的旗号沽名钓誉。林生斌的行为显然涉嫌违法,应当为他的欺骗行为付出代价。
林生斌事件,折射出公众的善良、当事人的丑陋、价值观的多元、法律的底线。也让我们彻底清醒,“深情好男人”也可以一夜变成“无情渣男”。细想想,人性可能本就是这样复杂的。
整个事件中,既有凉薄无情,也有心酸无奈。或许没有人能在经历突然变故和面对名利诱惑时永远高尚。因此,我们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守住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别等到人设崩塌,真相大白时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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