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平陆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在辖区内开展了集中整治违法载人统一行动。

案例一:7月7日9时许,民警在国道209线化肥厂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红色的三轮摩托车,车上坐着一名中年妇女,民警立即上前拦停。随后,民警向驾驶员魏某某告知三轮车载人属于违法行为,对其违法载人的行为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案例二:7月7日上午10时许,民警在国道209线八政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一辆农用三轮车车厢载着人迎面驶来,民警立即拦停,驾驶人自述他拉着人是要去往工地上班,民警向驾驶人马某某及乘客告知了三轮车载人的危险及处罚规定,并随后对驾驶人做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马某某与乘客表示今后将不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平陆公安交警提示您:

三轮车载人既违法又危险

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

极易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禁止三轮车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