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房公告
根据街道工作安排,合丰集还建点还建房拟进行分配。为做好分房工作,全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保护被拆迁户利益,确保分房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将分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阄分房时间:
2021年7月15日上午08:30-12:00第一批次房源(140平方米)分配
2021年7月15日下午13:30-17:00第一批次房源(94平方米)分配
2021年7月16日上午08:30-12:00第一批次房源(126平方米)分配
2021年7月16日下午13:30-17:00第一批次房源(115平方米)分配
二、抓阄分房地点:合丰还建点
三、分房对象:本次还建房分配对象为军运会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原合丰集分指挥部已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的被拆迁户(合丰村)。
四、涉及本次分房的房屋共709套,其中94平方米的181套,115平方米的160套,126平方米的187套,140平方米的181套
五、抓阄分房面积为建设面积,房屋实际面积最后以房产部门确权面积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每个被拆迁户推选1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作为户代表参加抽签分房。
2、被拆迁户须在每个批次分房正式开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到合丰集还建点工作人员处进行资格审核并领取出入证,凭证进入现场参加分房,每户领取1个出入证。房屋分配以抓阄形式进行。拆迁户户主(代表)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分房大会,超出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放弃此次分房。
3、登记后第一轮抓阄先产生分房顺序号,被拆迁户代表按所抓顺序号进行第二次抓阄,第二次抓阄确定房号,分房户不得离开分房现场,抓阄时,呼叫三次无人应答视为放弃抓阄。选房过程由区公证处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公证,所有房号当场公开。
4、除村集体用房、物业用房、五保户房外,其他所有还建房屋均作为本次分配房源。
5、超出面积部分0-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按1850元/平方米结算; 20平方米以上暂时按3100元/平方米结算。具体结算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此优惠政策只能在本户面积不足时享受,不得转给他户。
6、此次分房的被拆迁户,抓阄确定房号后,街道分房工作人员现场开具“入住通知单”,还建户凭“入住通知单”到合丰集分房指挥部办理相关入住手续。超出面积资金未付清的拆迁户取消本次选房结果,纳入下一期分房。
7、拆迁户自领取钥匙两个月后停发过渡费。
黄陂区罗汉寺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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