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铭城国际社区开发商(陕西华富投资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自制内部“两书一表”通知业主收房,我们去收房竟然发现室内窗户开窗面积非常非常小,而且加试在房顶开窗,气得我当初心脏病复发、差点晕倒”。一业主说。

近日,环球房产陕西后台收到多名西安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的业主投诉开发商(陕西华富投资有限公司)的信息。

业主爆料称: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近期开发商通知收房,业主发现该楼栋除了没有相关部门出具的“两书一表”,现场出示给业主的仅为开发商自制的内部自验收备案表外,户内窗户设计的更为“奇葩”,开窗在顶部,且开窗面积小到没朋友。业主向相关部门投诉后得知,该楼根本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目前虽已在辖区住建部门要求下停止交房,但开发商并未给出另行收房的具体时间以及问题解决办法。

如此艺术住宅 业主有苦难言

“当初卖房宣传时一再强调该房屋是民水民电、通双气的 70 年产权住宅。但我们交钱买房后拿到手的备案合同中规划用途变成了商住公寓,备案合同中的户型图标注尺寸与房屋现有尺寸也严重不符,面积缩水严重,开发商明显涉嫌虚假宣传”。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业主马女士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业主认为,备案合同中既然已明确约定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公寓”,那么按照国家规范(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15)规定:“公寓的开窗面积不得少于窗户面积的 30%”。该楼栋 30-82 平米所有户型开窗面积均不符合规范要求,不管从居住感受、通风需求和消防安全等各方面均不能满足。尤其在消防扑救和室内人员逃生方面的功能几乎丧失,甚至危及业主生命安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铭城13号楼能开启的窗户很小,窗户能开启的角度更是狭小,丝毫不透风,西户尤甚,人在房里犹如身处桑拿房,令人不适。业主们多次找开发商协商,将窗户开启角度增大,但开发商说不能更改,符合设计标准。一切设计都应该是讲求实际、以人为本的,一个不通风的房子显然是不适合人居住的”。一业主说道。

环球房产陕西了解到,该楼栋建筑设计单位为陕西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幕墙设计深化及施工单位为西安市银锚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针对业主关于开窗面积过小的投诉,开发商提供了设计单位的设计说明,陕西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为,13#楼属于公共建筑,不应该套用《住宅建筑规范》与《住宅设计规范》中的条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先不管公寓是否属于公共建筑,但作为卖与业主用来居住的建筑,根据设计规范要求,均应满足合理的窗墙比和开窗比(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5%,卧室、起居室为5%的开窗面积,厨房为10%的开窗面积)。人居建筑首要满足的是居住需求,此后才是美观,节能”。西北建筑设计院一不愿具名的工程师向环球房产陕西说道。

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的业主们表示,多次向开发商陕西华富投资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投诉,要求更改窗户现状,在现有玻璃上增开能开启的窗户,增大房间通风。

自制“两书一表”交房被叫停

“我们按照开发商的通知去收房时,发现开发商张贴的是自己自制的内部验收的表,房子没有经过主管部门的验收,拿出来的两书一表都是自己造的,上面不是主管部门加盖过公章的两书一表,这种情况,我们是不可能验收房子的”。业主马女士气愤的说道。

环球房产陕西检索发现,7月9日,就有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的业主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中向西安市委书记王浩投诉: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的开发商在并未取得竣工验收表的情况下就通知业主收房,不符合收房标准;该开发商陕西华富投资有限公司去年年初交的2号楼至今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如今13号楼也是在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就通知业主收房;且2号楼交房已一年半的时间,楼下大门还未完成施工,单元门禁刚刚设立等问题,希望得到市委领导关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7月15日,西安市雁塔区住建局回复称,经该区住建局进行核查,该楼宇竣工备案前期手续尚未完成,暂未到竣工备案环节。同时,区住建局已于7月13日约谈了开发企业,要求其立即停止交房,并在小区张贴停止交房通知。该区住建局表示将持续关注。

“虽然目前开发商已被住建部门叫停了交房,但开发商并未给出问题整改方案以及另行交房的具体时间”。业主马女士说道。

购房合同疑似霸王合同

该“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日,开发商通知的收房时间为2021 年 7 月初,且目前仍未达交房要求,违约已超半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开发商一开始将这逾期半年交房全归于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不可抗力因素,业主没有认可开发商这个说法,经多次谈判后,双方约定不可抗力工期延长2个月,开发商逾期交房逾期自2021年3月1日算起”。业主马女士说。

有细心业主回家查看购房合同后发现,即便是开发商逾期半年,按照合同约定的赔付也没多少钱,赔付金额非常低,感觉又被“套路”了。

环球房产陕西查看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业主购房合同发现,关于逾期交房问题,按照该合同约定,开发商违约一天赔付总房款万分之零点二的违约金,但业主违约赔付为万分之一,违约超过180天赔付10%的违约金。

陕西标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秀明律师认为,“单就本合同买卖双方的违约赔付条款中,明显有失公允,且市场上购房合同基本上均为卖房(开发商)制定,不接受买方(购房者)协商修改,应属于霸王条款。”

“铭城国际社区13号楼问题比较多,我们正在准备整理相关材料,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果开发商不拿出有效整改方案,解决好业主发现的问题及合理诉求,我们坚决不收房!”业主马女士向环球房产陕西说道。

核审 | 熊维建

排版 | 吴慧玲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侵权必究!

环球房产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