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广西、广东、福建、海南

正式启动闽粤桂琼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

试点地区的群众申请在

4省区间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时

只需在迁入地申请

即可省去两地来回奔波

▲群众在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黄村派出所办理“跨省通办”户籍迁移业务。图源:柳州警方

据了解,按照办理跨省户口迁移的相关规定,过去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群众需要在迁入地和迁出地两个省份来回跑,既花时间又花钱,耗时耗钱耗力。在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精干力量开展调研,与广东、福建、海南省开展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经过前期调研,于7月1日正式启动了闽粤桂琼4省区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

据介绍,闽粤桂琼4省区已开通试点地区的户籍人员申请在4省区间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时,只需在迁入地申请即可,迁入地和迁出地公安机关协同办理户口迁移,不再需要申请人在迁出地、迁入地分别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真正实现了群众办理户口迁移“就近办、一地办”。

目前,我区南宁、柳州、桂林、梧州、防城港、玉林6市的所有户籍窗口都开通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已为群众办理了300多笔业务,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业务的开通,大大减轻了群众办理跨省户口迁移业务的负担,为办理业务的群众每人节省了2天以上时间,还有节省了往返的飞机票、火车票以及住宿等费用,省时省钱又省力,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是实实在在的一项便民利民举措。

9月1日起

我区将在全区所有城市全面铺开

户口迁移“跨省通办”范围

具体办理流程

1、办理事项

跨省户口迁移

2、办理城市

在以下试点城市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跨省通办”。

福建省试点城市:全省;

广东省试点城市:广州市、珠海市、东莞市、惠州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试点城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

海南省试点城市:海口市、三亚市、詹州市。

3、申请受理

申请人根据迁入地户口迁移政策规定,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落户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迁入,且申请人同意选择“跨省通办”服务。

4、办理程序

迁出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准迁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户口迁出手续;迁入地公安派出所收到户口迁出信息,完成信息核查,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