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的安全问题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孩子的出行安全是民生大事。“黑校车”的整治工作也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如此巨大高压严管之下,还是有一些管理人员、驾驶人心存侥幸,置学生安全于度外,试图挑战法律的威严。
2021年7月9日上午7时20分许,三河公安交警大队燕郊东城中队在燕郊燕昌路与亿丰大街交叉路口执勤时,查获了一辆临时号牌为冀R4066T黑色小型普通客车,该车核载9人,实载15人,其中包括1名司机、1名看护老师和13名儿童,超员竟达67%,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核实,该车辆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且存在严重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情况请示中队领导并汇报大队,大队领导迅速做出指示,要求做好车上13名儿童安全转移工作,对违法人员作出顶格处罚,绝不姑息。执勤民警随后将驾驶人何某和涉案车辆带回中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询问,驾驶人何某称7月9日7时30分驾驶该车与一名看护老师从普罗旺斯西北门某某艺术幼儿园出发去三河市燕郊镇姜庄子接6名学生,然后去发盖子村接7名学生,8时左右行驶至燕昌路与亿丰大街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驾驶人何某称,家长为了方便孩子上放学,便由其每天到家中接送,每名儿童每月收取1100元的接送服务费。
驾驶人何某驾驶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处予罚款贰万元整,车辆进行暂扣并要求立即整改,决不允许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驾驶人何某驾驶营运车辆(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三河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黑校”的严管力度 ,坚决取缔非法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车辆超员接送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上下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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