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四川成都市的一个小区发生了一起业主殴打、辱骂电瓶车守车人的事件,业主为什么会殴打老老实实的守车人?我们一起来看看,一起来评评理。

该小区的负一楼是专门停放自行车和电瓶车的,10栋的守车人陈大叔平时不多言多语,老老实实地做好职责内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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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女士有双重身份,她既是小区的业主,也在小区物业公司当保安。

这一天,花女士的老公朱先生要出一趟门,花女士就把钥匙给他,叫他自己去负一楼取电瓶车。平时都是花女士去停车、取车,陈大叔看到朱先生是陌生面孔,就拒绝他把电瓶车取走。

朱先生说:“我是她的老公,凭什么不能取走自家的电瓶车?”

陈大叔说:“你要理解我,我只是有点微薄收入的打工人,如果电瓶车丢失了我要赔偿的,除非电瓶车主本人来,不然是不能取走电瓶车的。”

“你怎么这么死脑筋,不知变通?”朱先生怒气冲冲,开始辱骂陈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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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打电话给花女士把情况说了一遍,叫她过来。花女士来了之后,一个巴掌就打在了陈大叔的脸上,还一边辱骂他一边推他,陈大叔被推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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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邻居们看到后把花女士拉开了。大家都说陈大叔的做法是对的,忠于职守,像他这样才能保障电瓶车不会丢失。

花女士看到邻居们都帮着陈大叔说话,委屈得哭了,她可能是喝了点儿酒,借着酒劲,就开始耍起了泼。她大喊大叫,还在地上打起了滚。

她说:“我在小区也有房,我也是业主,你们都不在乎我!”

几名大妈说:“我们没有不在乎你,我们都关心你。”

大家合力把她从地上拉起来,四个人分别抬着花女士的双手和双脚,把她抬回了她的住处。这事才暂时平息了。

电瓶车主花女士殴打守车人陈大叔,是侵害了陈大叔的身体权,陈大叔作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花女士的法律责任,同时让花女士民事赔偿。

该小区的邻居们认为陈大叔的做法是正确的,大多数人应该会支持陈大叔。现在电瓶车被盗案屡见不鲜,缺乏的就是像陈大叔这样坚持原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