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处于风口浪尖的吴亦凡工作室公布消息称想招聘一名法务,并且给出了任职条件。应聘的条件主要有两个,第一、法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娱乐传媒行业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第二、熟悉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并可以较为熟练地在日常工作中应用。工作的地点在北京,需要附上近期的照片。
长期以来,吴亦凡都是流量明星,随便一点动静就可以引发热烈的舆论关注。当下,显然更是如此。所以此则消息引发众多网友围观、吃瓜。近些年来,无数热点事件表明,一个人在风光正盛的时候有多少人捧,在深陷漩涡的时候,就有多少人踩,比如林生斌,比如吴亦凡。
很多网友打趣说,这时候就别招法务了,这时候应该招法师;谁有本事女娲补天啊;别靠近,会变得不幸;去了就意味着失业。也有网友质疑,有必要找个律师陪他一起毁灭职业生涯吗,这种时候应聘他的法务,不等于自毁前程吗。同时,也有个别网友表示,给自己300万自己就去。
其实我们冷静地分析吴亦凡工作室此时招聘的法务,与吴亦凡深陷的舆论风波之间貌似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如果其出发点是想招聘一个律师法务来解救自己于水火的话,那么应该招一个熟悉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典,并能熟悉运用的律师才是正道。而他们的要求却是熟悉公司法、知识产权法,看起来是为了公司业务的长足发展。
此外,对于网友没见过招聘需要附上近照的说法,显然也是打趣的。因为,很多情况下招聘都是要求附上近期生活照的,特别是高端大气上档次或者工作性质与颜值挂钩的工作,银行招聘尤其如此。
那么当下吴亦凡工作室想要招聘一名律师法务,会有律师愿意去吗?是不是只有支付诸如上述网友说的300万元费用,才会有人愿意去呢?我们来简单分析一下。
首先,是不是律师若是接了这个活,就等于自毁前程呢?其实不是的。大家可以关注下此前著名刑辩律师——律师界的顶级大咖陈有西律师的辩护案例,如在新城控股集团原董事长涉嫌侵犯幼女案件中,陈有西做的是无罪辩护,而最终他做的无罪辩护并没有被证实。比如林生斌妻子女被纵火身亡案中,对于十恶不赦的保姆莫焕金,照样有大状争先恐后地为其做免费辩护。
这其中的逻辑很简单,作为一名律师不仅会为了钱而工作,而且会为了名而工作,不管是好的名声还是坏的名声。如果在默默无闻终其一生不为人所知没有业务和名噪一时哪怕臭名昭著但为天下人知,然后案源纷至沓来,收费收得手软,这两种选择之中选一种的话,我相信绝大多数律师愿意选择前者。很多时候,名利是相联的,不管是什么“名”。
而且作为律师,为坏人辩护就会臭名昭著吗?也不是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不管多坏的人都有权利接受辩护,在法院没有定罪量刑之前,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决定一个人是否有罪。而法院的定罪量刑也需要律师的介入,所谓兼听则明。
当初轰轰烈烈的鲍毓明案,尽管无数人喊打喊杀,无数明星介入其中为“受害者”打抱不平,可是最终发现,真可谓是“狗咬狗”,都不是什么好人。
所以,我认为吴亦凡工作室招聘法务,无论价格高低都会有律师愿意应聘,因为一旦成为了这样的法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的名气会呈几何级增长,这就足够了。钱多钱少,在这种场合根本不重要。聪明人都懂得放长线,钓大鱼,尤其是律师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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