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午早高峰,在城区梅山路与皖西路交口,六安公安交警一大队民警在此开展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

在现场记者看到,能够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只有寥寥数人,大部分非机动车车主均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骑车佩戴头盔,是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怎么宣传了这么多天还是不知道戴呢?”整治行动刚开始,就有十几位车主在路口被交警逮个正着,大家的借口都各不相同,有出门着急忘记带的,有天太热不想戴的,还有觉得自己骑得是电瓶车不是摩托车,戴不戴没关系的,还有的车主,自己佩戴安全头盔,但是后座的孩子并未佩戴安全头盔,认为骑车的人戴头盔就可以了,乘坐的人戴不戴都无所谓……

“只要是骑车,不管是摩托车还是电瓶车,不管是骑行人员还是乘坐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对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和处罚,纠正市民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陋习,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并且以案说法,耐心讲解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使大家切实认识到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带来的严重后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摩托车驾驶员未佩戴头盔的,处以50元罚款并记2分的行政处罚;对于乘车人不佩戴头盔的,处以警告或50元以下罚款;对于电瓶车驾驶员,交警会登记其身份证号码,抄告其所在单位,同时要求其购买安全头盔并佩戴。整治不到20分钟,登记的违法车主身份信息就多达30余条,大家在民警的教育下,纷纷表示将严格遵守交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一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安全文明出行。据了解,从7月20日起,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全市持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宣传发动的同时,也将深入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小学校、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等开展宣传发动,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进来,并坚持纠劝、严查双措并举,对查获的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教育处罚兼并,达到加倍的效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下一步,六安公安交警将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开展整治行动,请广大摩托车车主和非机动车车主拒绝侥幸心理,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养成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

六安新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