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王禹
一段时间以来,某位艺人被爆料事件甚嚣尘上,事件曝光,引发全社会哗然。
目前,该事件还处在隔空回应之阶段,尚无法律部门对此发声,如若属实,无疑是在挑战公众认知,公德私德皆无,堪称一地鸡毛。
对此,《中国妇女报》官方微博以《这事闹大了,静等警方介入厘清》为题率先发声,并呼吁此事沸沸扬扬,莫衷一是,需要司法机关介入厘清,防止对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误导。私德不修,人生必难行稳致远,这是铁律。静等警方介入厘清,期待真相早日水落石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流量明星也不例外,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漏掉一个恶人。
随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官方微博同时发声,“演艺人员如若触犯法律自有法律严惩;在不触碰法律底线的基础上,如若违背公序良俗并造成恶劣影响,行业自律惩戒也绝不会手软。”
紧随其后,人民日报、新华社微博先后转发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微博,而新华网微博则发布了一条非常内涵的一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做人,切忌自命不凡。”所指之事,一目了然。
就在今天,央视网以“把做明星的门槛提上来”为题评论称,事情闹到如此地步,已不是娱乐八卦,而是一起影响重大的法律案件和公共事件了。无论是出于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还是维护法治的严肃性抑或保障社会大众知情权,都需要相关部门、机构对此进行详尽而全面的调查,解疑释惑,以正视听。
评论同时认为,对公然违法者依法处罚自是题中应有之义,除此之外,更要对失德劣迹者进行针对性的制度约束,尤其要通过行业自律倒逼艺人提高道德修养,推动其为社会贡献更多正能量。
在此基础上,《解放日报》《参考消息》也纷纷加入到评论队伍中来,该事件已经成为一个公共事件,包括韩束、云听app、立白、滋源、得宝、华帝、康师傅冰红茶、保时捷、宝格丽、LV等多家品牌先后发布解约声明,与该艺人“划清界限”。可以说,这次事件商家反应最为迅速,以最快时间做好切割,能够看出商家已经认知到该事件的恶劣程度。
也是今天,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做好劣迹艺人风险控制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青工委对演员吴亦凡舆论事件保持高度关注,并对广大青工委委员提出,正在与其合作的委员要及时止损,正在与其洽谈合作的委员要暂停接触;不为失德演员提供“冒头”机会,对劣迹艺人“零容忍”;在聘用演员前,要做好背调,规避风险。
说到此,有一种感慨,为什么近年来演艺人员频频惹起祸端,行业自律是一方面,恐怕还是与演艺圈整体大环境有关,这些艺人能够屡犯法律不允、道德不彰之事,显然并不是偶然。
需要警醒的是,该艺人被公认为并无过硬作品,是如何被推到所谓“顶流”之位的,是谁给了这些失德艺人违背公序良俗的勇气和机会,是资本的力量还是所谓粉丝的力挺,或是某些无形之手。
翻翻以前的新闻报道和各种自媒体,关于该艺人的报道可谓是“根红苗正”,甚至有些媒体将其视为所谓的“华人之光”,让人笑掉大牙。我们需要反思对艺人报道的标准和尺度,尤其是对所谓的“流量明星”和“小鲜肉”,综艺节目和影视剧同样需要以谨慎的态度把握尺度,一切以过硬的作品说话,一切以生活中的口碑说话。
同样需要反思的,还有这些希望能够成为明星,或者希望能够与明星相识的女孩,是其好奇心甚至是基本的道德素养缺失,才有了今天之局面,当初难道就没有一点防备之心吗……
今年3月,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正式成立,并同时发布了《广播电视职业道德建设倡议书》,并提出演艺人员要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不涉“黄赌毒”和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此外,相关管理机构也曾多次重申,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
总之,无论你是中国公民或是外国户籍,在中国行事就要遵守中国法律和公序良俗,做人德先行,胆敢触碰红线必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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