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下发
《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
“守护成长”专项行动方案》,
要求全省各地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7月19日,
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检查行动中开出了
全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与市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开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侵害联合执法
当天,新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余市烟草专卖局在专项行动联合检查中发现,某电子产品店外陈列的立体灯箱上有电子烟广告,广告内容为“某禄新一代电子烟比传统纸烟危害性降低95%、零焦油、无致癌物、零二手烟危害”。商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现场,
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对该店商家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罚款2200元。
据了解,
这是江西省首张电子烟广告罚单。
下一步,
江西各地、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将扎实开展保护未成年人
免受烟侵害“守护成长”专项行动,
依法打击向未成年人
销售电子烟、网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来源 | 新余市场监管、江西晨报
主力编辑 | 刘培堃
审定 | 金官
核发 | 毛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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