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学校的一系列做法伤了盐津二中学子的心,就连毕业生都发帖找母校讨说法:“学校说是校园欺凌,挺恶心的,这是在扭曲事实,这边教育落后,我也不希望这所学校垮掉,不然延津学子就没有好的读书条件,但如果真的被学校随意控制舆论,那不是更恶心?”
学生和步入社会的成年人不一样,后者要是合法权益被侵犯,维权的主动性要高很多,难度也没那么高,但学生在学校被老师欺负,在这种地位极其不对等的因素影响下,学生即便是有维权思维,如果没有家长的帮助也很难成功。
近日云南盐津县第二中学发生了一起悲剧,高一学生小魏(化名)于7月8日凌晨2时49分在宿舍坠楼身亡,据目击学生爆料,小魏坠楼后在地上呻吟了一个多小时,救护车是早上7时许才到达的现场。
平时成绩还不错的小魏在学校人缘也还行,他为什么要选择结束生命呢?
原来当天晚上,学校的7名老师(有德育处的领导)结伴去男生宿舍查寝(其中5人饮酒了),当时宿舍已熄灯,几名老师发现小魏所在寝室有人玩手机,进去就是对小魏和另一名学生一顿收拾,不仅扇了耳光,还罚蹲马步,手机也被没收了。
两个小时后,小魏和另一名同学双双跳楼,目前另一名同学还在医院,小魏不治身亡。
事发当天,学校紧急打印了手机管理保证书,强制要求每位学生必须签字,不签的学生由班长代签。
讲真,在我小时候这种事一点也不稀奇,奉行“棍棒教育”的老师会被家长冠以“负责任”的好老师,虽然当自家孩子差点被打残疾的时候他们还是会去学校闹事,但事后还是会贱贱地在背地里称赞老师的做法,很多家长甚至直言“学生不打不成才”。
时过境迁,如今的教育理念早已翻天覆地,被“打大”的90后深知棍棒教育的利弊,他们坚决摒弃了这种落后的教育观。
云南盐津二中这几名酒鬼老师应该是思想上的“漏网之鱼”,要么教育观念落后,要么道德品质败坏。
新时代的教育早已不是先行者垄断知识的局势了,本质上已然成了一种服务,教育者和被教育者双方其实是一种服务合同关系,只不过公立学校没有将其书面化而已。
一些老师经常错误定位自己的角色,看到有不舒服的行为上去就是对学生一顿侮辱或胖揍,甚至把自己的理念当成了班上所有学生必须遵行的法律,显然,这只会让他们迷失自我,做出与自己身份不符的行为,甚至触犯真正的法律。
真心建议以后学生入学除了注册缴费,应该与学校签一份白纸黑字的服务合同,比如学生在宿舍熄灯后玩手机应该怎么处理?不能凭老师的主观意愿随意惩罚学生,由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总之,教育是对知识和灵魂的向导,而不是建立在支配和畏惧上的不平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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