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检察网最新发布:襄阳刘某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谋求暴利近4万余元,公安局依法扣押的笔记本电脑、手机、U盘;查获703个文件均为淫秽色情文件...

襄阳刘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中国检察网发布起诉书

案件详情

网上下载淫秽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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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被告人刘某从他人处接手多个微信群,从淫秽网站上下载淫秽漫画,整理后以网盘存储链接。

用微信群进行分发,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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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盘存储链接的方式在多个微信群内发送传播淫秽漫画,以发起微信群收款的方式,按微信群成员每人每月收取5元、新入群人员每人收取28元的的标准牟利。

王某申请多个女性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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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用妻子沈某某的身份信息注册微信账号“Wsy97****”,昵称为“妍妍1h[不免费]”、微信号为“s130****”,昵称为“妍妍不免费”的微信账号

加入群聊,贩卖淫秽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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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刘某为群主的微信群,将被告人刘某发送在微信群内的淫秽漫画以链接方式发送给他人,以每部漫画10.88元,每个漫画合集268元的价格出售牟利。

陈某某268元,购买“春华秋实”漫画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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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日,陈某某通过微信支付给王某268元,王某将从刘某微信群接收的“春华秋实”漫画合集以链接方式发送给陈某某,经酒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该漫画合集中226个漫画文件均为淫秽物品。

王某传播淫秽漫画非法获利4896.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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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从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8月13日期间,利用微信账号为“Wsy97****”的微信号传播淫秽漫画非法获利4896.14元。案发后,王某退回全部赃款。

5个月内,牟利金额达419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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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刘某先后向7个微信群2000多名成员发送传播淫秽漫画,牟利金额达41968元。

警方查获703个淫秽色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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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酒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鉴定,公安机关依法从刘某处扣押的两个U盘内的存储的703个文件均为淫秽色情文件。

纪某某贩卖多人信息获利19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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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底至2019年7月期间,被告人纪某某明知陈某某欲使用他人身份信息、信用卡信息等传播淫秽色情物品,非法向陈某某出售了黄某甲、黄某乙、肖某某三人的身份证照片、信用卡、电话卡、微信号“四件套”,从中获利19888元。

陈某某多次以黄某甲的身份进行交易

自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陈某某多次以黄某甲的身份持黄某甲中国建设银行卡(62170018200********)进行交易。案发后,纪某某退回了全部赃款。

被告人身份信息公布

被告人刘某

1

刘某,男性,1994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4206831994********,汉族,中专文化,务工,户籍所在地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住湖北省武汉市**区***就业大厦**酒店员工宿舍。

2

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0年12月17日被瓜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3

经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1月22日被瓜州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瓜州县看守所。

被告人王某

1

王某,男性,199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403221997********,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县,住安徽省蚌埠市**县**镇**村*****号。

2

2018年5月23日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3

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于2020年12月17日被瓜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经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于2021年1月22日被瓜州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瓜州县看守所。

被告人纪某某

1

纪某某,男性,199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504261991********,汉族,大学本科文化,户籍所在地福建省三明市**县,住福建省三明市**县**镇**花园* 栋* 层**。

2

因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于2020年12月24日被瓜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3

经瓜州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1年1月22日被瓜州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瓜州县看守所。

本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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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瓜州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王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纪某某涉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于2021年3月22日向本院移送起诉。

本院受理后,于2021年3月23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被告人同意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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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证:瓜州县公安局依法扣押的笔记本电脑、手机、U盘;

2

书证:瓜州县公安局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拘留证、逮捕证、抓获经过、搜查证、搜查笔录、搜查照片、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个人活期账户交易明细、户籍证明、刑事判决书、退赃凭证、发还物品清单、微信交易明细、微信聊天记录;

3

证人证言:证人陈某某、黄某甲、黄某乙、肖某某、孙某某证言;

4

被告人供述:被告人刘某、王某、纪某某供述;

5

鉴定意见:酒泉市公安局淫秽物品鉴定书;

6

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瓜州县公安局电子数据勘查记录上述证据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足以认定指控的事实。

7

被告人刘某、王某、纪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进行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王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

被告人纪某某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资料,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

被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于: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