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遗产的处理已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
采写 | 南都周刊记者 贺达源
编辑 | 王琦璋 杨文瑾
“我要把我的QQ、微信、微博、B站账号让后代继承下去。”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的调侃。
对于80后、90后的父母来说,以后留给孩子的财产中除了实物资产外,很有可能还有来自虚拟世界的网络虚拟财产。而随着数字社会的发展,数字遗产的处理已逐渐成为一个全球性难题。
“现实中很多人希望社交账号能够继承,但网络平台出于风险考虑,往往会在用户协议中限制账号权利的转移,不支持继承请求。”华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丁冬说。
日前,腾讯一则关于“数字资产凭证继承转移中的信息处理方法”专利,引发了网友对QQ、微信继承的期待。B站推出的“纪念账号”的功能近日也再次引发热议。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们的社交账号等数字遗产就可以很方便地继承了。
想继承社交账号?平台一般不支持
丁冬2019年硕士毕业于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现在广州一家大型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她很早就对数字遗产相关问题产生了兴趣,并敏锐地将其作为自己的硕士论文题目。
十来年前的中学时期,丁冬很喜欢玩一款游戏。2010年高一暑假的一天,她像往常一样登入游戏账号后,发现所有的游戏装备都被盗了,“我玩的是魔法师角色,当时有一个非常好的魔法棒,有闪光的特效,被盗后变成了灰色的小树枝,这让‘幼小’的我非常伤心,从此之后再也没有玩过这个游戏。”
这件事影响到了丁冬对于网络虚拟财产性质的判断:“当时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印象,就觉得应该和实体物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比如游戏里面的道具,如果少了,和我在现实中少了东西的主观感受是一样的,并且游戏道具也有一个可视化的外观。”
学了法律专业后,丁冬需要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习选一个方向,并确定毕业论文的题目。她想起了高一暑假被盗号的经历,又联想到很多人希望后代继承自己社交账号的段子,决定研究一下网络社交账号的继承规则。
“当时搜索了相关文献,发现国内对这一块虽然有了一些论文,但还没有非常权威、系统的研究。”丁冬还发现,这一问题背后,是用户期待和用户协议之间的矛盾。
《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20年)》显示,疫情之后,立遗嘱的中青年越来越多,增长率从2017年的29.97%上升至2020年的54.12%。2020年内有10.69%的80后在遗嘱中提及虚拟财产,而在90后的遗嘱中,这一数据提高到了21.35%,其中不乏QQ、微信等虚拟财产。
而另一方面,各大互联网平台往往不太支持社交账号的继承请求。
腾讯QQ/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中规定,QQ/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腾讯公司所有,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承租、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该帐号;微博服务使用协议规定,未经微博运营方同意,用户不得擅自买卖、转让、出租任何微博账号或微博昵称;B站用户协议中也规定,未经哔哩哔哩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处置账号的使用权。
微信服务协议截图
继承并不简单,逝者隐私保护需考虑
2011年10月,一则“老公去世沈阳女子想找回QQ未果”的新闻曾引发热议。
王女士的老公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信件、照片。悲恸之余,王女士想要整理这些信件照片,以留作纪念,也想保留这个QQ号码。但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只好向腾讯公司求助,可交涉后也没能拿到密码。因为根据用户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
在丁冬看来,王女士希望保存亡夫QQ内的信息用以缅怀,无论从道德还是法理上都是合情合理的。而除了用户期待与用户协议的冲突外,社交账号的继承现实中还存在诸多难题:“社交账号法律属性不清,账号继承与用户隐私保护也存在冲突。”
上述QQ号找回事件中,腾讯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对王女士的遭遇深表同情,但同时表示,账号密码涉及到用户个人的隐私。另一起发生在江西的类似案件中,腾讯相关人士也表示,根据用户协议QQ号无法继承。
一位不愿具名的互联网行业内部人士对南都周刊记者表示,从法律角度,网络帐号其实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其处置也牵涉网络管理层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对于账号的财产性权益,可以适用继承法的要求;但是对于聊天记录等内容,基于对于逝者的名誉和隐私的保护,平台显然不宜简单以继承为由向他人披露。这兼具对逝者乃至其亲属人文关怀的考量。”
电影《寻梦环游记》中有一个深刻的主题:生命的终结不是死亡,而是被所爱的人遗忘。
而丁冬经过研究后认为,使继承人知晓已故用户社交账号内存储的隐私信息,确实可能违背已故用户的意愿,但这在现实财产的继承中也时有发生,继承人在整理实体遗物时也会发现被继承人的日记本、秘密信件、照片等,因此隐私内容无碍网络社交账号的继承。
“但最好在用户协议中能给用户一个选择,是否愿意自己包含隐私内容的社交账号被继承。或者让用户可以通过遗嘱决定,社交账号等社交账号是否留给继承人,最大程度尊重用户本人意愿。”
即使做到了这些,社交账号继承也还面临着诸多难题。
网络社交账号的具体法律属性是什么?开始研究后不久,丁冬就遇到了这一大问题。“一开始我认为社交账号等网络虚拟财产和实体物一样,应该受《物权法》的保护。”
随着研究的深入,丁冬发现实体遗产的使用、处置不需要借助他人的辅助,继承了就可以直接使用,“比如一支实体的笔(继承了就可以直接使用),而QQ号等网络社交账号显然不是取得了账号密码就一定能使用,还需要腾讯等网络服务公司提供相应的支持。”
丁冬认为,网络社交账号权利主体间的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 社交账号是用户请求网络服务公司为其提供服务的凭据,“债权债务关系相当于是用户和网络服务公司签了一个合同,继承就是用户去世后,把作为合同一方的权利转移给了继承人。”
数字遗产保护的全球探索
电影《社交网络》中有句经典台词:“你留在互联网的信息不是用铅笔写的,而是用钢笔。”意思是说,在网上的任何行为,都将成为一种烙印,无法抹去。但现实的尴尬是,这份永不会消逝的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与继承,已渐渐成为了一个全球性难题。
电影《社交网络》
早在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提出了《保存数字遗产宪章》,认识并肯定了以数字代码形式存在的信息价值,并倡导人们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数字遗产的消失。
2012年德国柏林一名15岁少女被地铁列车碾压身亡,列车司机因目击少女主动冲下轨道出现了精神问题,认为监护人应当赔偿精神损害费。但少女母亲认为女儿不会自杀,希望查看女儿的脸书(Facebook)内容,查明女儿是否确系自杀。事后家属通过起诉脸书公司获胜,继承了女儿的网络社交账号。
美国发生的另外一起类似案件中,法院的判决则更为审慎。一位美国海军陆战队队员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牺牲,其父希望向雅虎索要邮箱帐号密码,获得儿子在雅虎邮箱中保存的照片、文字以作缅怀。但雅虎公司以保护用户隐私为由,拒绝了这一要求。事后法院判决要求,雅虎公司将相关的数据资料刻成光碟,交给死者的父亲,未要求提供帐号密码。
苹果公司在解决手机内容的继承方面做出了尝试。今年6月初,苹果公司宣布推出“遗产联系人”功能。如果用户在生前为自己添加了一位“遗产联系人”,那么在自己去世后,该人将能访问他的照片、信息等内容。
国内互联网企业的答案
国内互联网企业如何保护好数字遗产?
B站给出的答案,是一个叫做“纪念账号”的功能:当一名B站用户逝世后,逝者的家属可以将它的账号申请为纪念账号。在申请成功的那一刻,账号会被冻结,所有账号内容都将原封不动地保留在B站上,不会有任何被盗用、代管的可能。
B站某纪念账号的首页截图
“纪念账号”功能2020年底已上线。前不久B站在官方公众号上介绍后再次引发热议。这是国内第一个以“纪念账号”的形式确立平台上数字遗产的处理规范。
“这个功能做得太好了,实现了我在论文中的设想!法务把背后的原理和风险都考虑得比较清楚了。”丁冬看到这个功能的详细介绍后很激动。她在论文中提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将账号转变成为只能用于纪念,不能再进行通讯、发布信息,仅保留账号内现存的数据。
7月6日,天眼查上公布了一则腾讯关于“数字资产凭证继承转移中的信息处理方法和相关装置”专利,也引发了网友对QQ、微信账号继承的期待。专利摘要显示,该专利使得即使在用户生命周期结束时,相关的数字资产凭证仍然能自动安全转移到继承人。
而一位接近腾讯的互联网行业内部人士对南都周刊记者表示,专利里面的数字资产主要是指电子理财产品,并不涉及QQ、微信账号等内容。
“理解网络服务平台的难处,因为在没有遗嘱或提前授权设置的情况下,网络社交账号继承的相关工作会给平台增添巨大的法律和经济成本。”丁冬认为,而在有遗嘱或提前授权的情况下,网络服务平台应当为社交账号使用权的转移提供必要的便利。
今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中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丁冬表示,这一规定将网络虚拟财产纳入了民法保护的客体中,对于其内涵外延、权利属性等未做明确界定,但对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相关立法留出了空间。
事实上,数字遗产如何保护并无定论,不同网络服务平台因其性质差异也无法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在丁冬看来,对这一事件的探讨,更重要的是提高公众的意识:
“我们是生活在互联网时代的一代人,数字遗产的问题会逐渐凸显,将来大家都有了保护数字遗产的意识,自然会通过各种技术与理论的手段去解决它,到时这个问题可能就迎刃而解了。”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丁冬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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