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唐·大唐出行、小彬出行在市区投放了数千辆蓝色共享电动车。为了确保市民安全出行,每辆共享电动车上还配备了头盔。但近一个月来,共享头盔“失踪”的现象时有发生。

丢失了头盔的“小蓝”

7月16日,记者走访市区多处“小蓝”停放点发现,每辆车的车筐内都放置有一个安全头盔。这些安全头盔采用较硬材质,内部均配备有抗震保护装置,由一根防盗弹力绳将其连接在车把上,最大拉伸长度可达1米。但有些弹力绳被人为剪断或扯断,共享头盔不翼而飞。

防盗弹力绳上整齐的切口

“为共享电动车配备符合安全规定的头盔,是为了响应和落实公安部‘一盔一带’要求,也是为了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用户在使用App扫码骑行时,还会收到佩戴好头盔的实时提醒。”唐·大唐出行运城区域经理钱昊钥告诉记者,近期该公司在走访和调查中发现共享头盔丢失和损坏的情况比较严重,“从去年运行至今,公司已经补装了2000多个头盔。希望用户遵守文明公约,共同维护文明的出行环境。同时做好监督,发现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制止或举报。下一步,若再遇到类似情况,将通过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共享单车,也要共享文明。我最近骑‘小蓝’时,发现有的头盔被人拿走了。头盔拿回家方便了自己,却损害了他人的利益,这样的做法太不应该了。”市民王先生说。

律师:

偷“小蓝”头盔 触犯法律

根据所盗头盔价值和次数来判定是构成盗窃罪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偷“小蓝”头盔,算不算违法?要承担什么处罚?记者采访了相关人士。

旭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军杰说,偷“小蓝”头盔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具体需根据所盗头盔的价值和偷盗次数来确定。

若一次盗窃的头盔价值在二千元(山西省标准)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之规定,涉嫌构成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具有《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规定的情形达到一千元就涉嫌盗窃罪。具有《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此类情形直接就构成盗窃罪。

如果没有超过两千元或多次、持械等情节,就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