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号,襄阳樊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将征收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胥营村委会集体土地0.5165公顷,用于机关团体项目建设,补偿安置已公示...

襄阳一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已公示

本次征地详情如下

该批次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公布的襄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

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费按照《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襄阳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20〕7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地上建(构)筑物

地上建(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市区集体所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指导标准的通知》(襄政办发〔2018〕41号)据实补偿。

农业人口安置

农业人口以货币补偿、社会保障等方式和途径进行安置。

拟征收樊西新区近4公顷

同时,樊城区人民政府还发布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为保障城市发展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拟征收牛首镇大李营居委会、卓营村委会集体土地,地块位于樊西新区物流三路以南,景观大道以西,总面积3.9973公顷,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樊城区工矿仓储项目建设。

两侧

还有其他的土地征地公告

早在6月2日,樊城区人民政府连发三则土地征收公告,涉及樊城区杮铺街道办事处和樊城牛首镇。

第13批次拟征收6.1846公顷

为实施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需要,拟在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杨湖、柿铺西、梁坡社区居委会征收集体土地,该地块已列入《襄阳市樊城区2021年度第1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本次拟征收柿铺街道办事处张桥、杨湖、柿铺西、梁坡社区居委会集体土地总面积6.1846公顷。

韩洼居委会集体土地0.3543公顷

根据公告显示:省政府于2021年4月29日同意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襄阳市樊城区柿铺街道办事处韩洼居委会集体土地0.3543公顷,用于科教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柿铺街道办事处韩洼居委会,地块位于中航大道以东、邓城大道以南、追日西路以北,面积0.3543公顷。

李洼村委会集体土地0.3555公顷

省政府于2021年5月7日同意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李洼村委会集体土地0.3555公顷,用于工业项目建设。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牛首镇李洼村委会,面积0.3555公顷。

拟征收土地,不得违规操作

公告透露,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现状调查的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种、抢搭建、抢装修,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

1

对柿铺街道韩洼社区、牛首镇李洼村的土地征收,樊城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

2

补偿到位后,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及时交付被征收土地。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有异议可在60天内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于:襄阳广播电视台、襄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