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罗锐)7月22日,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总结2020至2021审计年度工作,审议有关文件,研究部署2021至2022审计年度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胡洪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刘吉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我市审计工作新局面。
一要加强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责任,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政治原则体现到审计工作各方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要聚焦主责主业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服务惠州高质量发展,找准审计监督着力点和立足点,加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民生实事等方面审计,持续加大在改善民生等方面监督力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要切实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等协调配合,形成更有效的审计整改合力。
四要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履行好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职责职能,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增强履职本领,关心关爱一线审计人员,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审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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