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白银网7月23日讯】7月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排放单位应当根据规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技术规范,编制该单位上一年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载明排放量,在每年4月30日前向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书面的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同步通过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提交。排放报告所涉数据的原始记录和管理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