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持续打赢碧水保卫战,有效改善岐山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岐山分局按照《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坚持守“口”有责,强化水环境质量源头管控,全面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水质监测。对于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入河排污口,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二是强化台账管理。在原有入河排污口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对新审批入河排污口,充实相关资料,进一步完善管理台账,切实做到动态化管理。
三是严把审批关口。对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入河排污口,严格依法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手续。建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管理要求的联动与信息共享机制。
四是加大监管力度。结合日常执法检查,积极落实入河排污口设置、变更、台账等要求,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及时掌握入河排污口设置及监管动态。
(来源:岐山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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