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南法院芦台法庭妥善化解一起涉及防疫物资供应的企业合同纠纷案。
该案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订立定做口罩模具合同,原告向被告支付加工费,但由于设备调试失败致使被告无法履约,遂原告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返还货款。
张志权法官团队接手该案后,意识到案件的紧急性,为保障企业集中精力正常生产,法官团队迅速展开调查,并依法作出判决。后被告不服判决上诉,主办人又延伸工作,最终促成原、被告公司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在二审阶段达成和解。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0万元,现已履行完毕。
该案从接收到结案仅用时一个月,原告公司送来锦旗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供稿:丰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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