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詹明标,男,汉族,1969年9月24日生,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云居村岗嘴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21196909241713。

执行依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3民初359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993700元。

悬赏条件:凡是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其财产线索,并被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实际控制,奖励金额按执行标的百分之十的比例奖励举报人。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徐法官;联系电话:0564-3360328 。(或书面邮寄至:六安市裕安区龙河西路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徐法官收)。

悬赏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被执行人: 胡晓杰,男,1996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卢氏祠村联合组,居民身份证号码34240119960106195X。

被执行人:胡传宇,男,1966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卢氏祠村联合组,居民身份证号码342421196603200038。

执行案号: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9)皖1503执2502号,执行依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9)皖15民初2113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本金25万元及利息。

联系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法官 电话:0564-3360326 18156407858(用短信形式提供线索)

悬赏条件:凡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胡晓杰、胡传宇下落或其财产线索并被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控制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胡晓杰、胡传宇有效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10﹪比例予以奖励。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胡晓杰、胡传宇合伙协议纠纷案件中,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依法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被执行人:田小春,男,1985年9月15日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42401198509154892。

被执行人:周福敏,女,1986年11月12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清凉寺村下店组,身份证号码342401198611124825。

执行依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6)皖1503民初2556号民事判决

执行案号: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7)皖1503执1345号

执行标的额:265480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30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悬赏条件:

1.凡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奖励案外人现金5000元。

2.案外人提供被执行人田小春、周福敏有效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标的款20%份额作为奖励。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60331(或短信发送18956447479、13856478195)。

二○二一年六月十日

被执行人:刘明,男,汉族,1968年12月20日生,住六安市裕安区人民路地委大院84栋,身份证号342401196812204435。

执行依据:裕安区人民法院(2020)皖1503民特158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案号:(2020)皖1503执1706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16200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

案外人提供被执行人刘明有效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标的款20%份额作为奖励。

裕安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60331(或短信发送18956447479)。

二○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被执行人:黄宪福,男,1975年10月3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资圣寺村桥口组,身份证号码:342421197510034215。

执行依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2016)皖1503民初2141号。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226000元及迟延履行期间利息。

悬赏条件:

1.凡向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奖励案外人现金3000元。

2.案外人提供被执行人黄宪福有效财产线索使得案件得以有效执行,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标的款10%份额作为奖励。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60331(或短信发送18956447479)。

联 系 人:13965069838

二○二一年七月十九日

来源|裕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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