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意见提出,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

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

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编辑:孙欣祺

来源:新华社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