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交通安全
交通安全
中卫交警提醒:
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车属违法!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家长朋友们:
你们好!根据统计,近几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由于骑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趋势,而未满16周岁学生违规骑行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在少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窗口,折射出市民的精神和文明素质,更维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平安。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操控能力差,易引发各类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电动车 稳定性和 安全性能差,尤其是有的电动车属于超标电动车,质量大,速度快,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反应速度慢,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痛事故的发生。且 学生往往年轻气盛,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 某些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捎乘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交通事故,还可能面临经济赔偿,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
引导学生安全出行,守护未成年人茁壮成长,是 交警、 家庭、学校 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了孩子们的交通安全,让我们一起努力,引导教育孩子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出行平安。
中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7月22日
对孩子而言
暑期意味着快乐
但家长们一定要注意
要想快乐有保障
一定要告诫孩子
遵守交通法规
来源:中卫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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