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尊敬的来院人员:

近日,南京地区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为严格落实疫情期间医院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来院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根据宝应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现做通告如下:

门诊须知

1

请2021年7月6日以后去过南京市江宁区、溧水区及禄口机场的患者(人员)主动报备,并出示72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进入院区。

2

请务必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所有进院人员要积极配合苏康码(行程码)查验、核酸报告核查及流行病学史如实上报、疫苗接种记录查询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者,将依法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3

为减少人员聚集,缩短在院时间,门诊就诊请尽量使用我院微信公众号(搜索名称“宝应县妇幼保健院”)提前预约,避免在高峰期就诊;来院就诊仅限1名家属陪同,候诊、就诊时请遵守医院管理秩序,全程配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医用口罩、间隔就坐候诊、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等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4

我院非县市卫健委对外公布的公共核酸检测点,需做核酸检测的“愿检尽检”人员,请前往县市卫健委公布的核酸检测点检测。

预约方式:电话:0514-88263587

微信:关注“宝应县妇幼保健院

住院须知

一、择期住院患者入院前须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持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二、住院期间须严格执行病区管理制度:

1、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期间谢绝探视,鼓励采用视频方式探视;

2、请主动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流行病学史询问、出示苏康码(出行码),不得故意隐瞒流行病学史及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不建议陪护,确需陪护的须执行“一患一固陪”制度(住院患者根据病情确需陪护者,每位只允许有一名固定在院内陪护人员),陪护人员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患者及固定陪护人员不得离开院区、私自外出;

5、住院期间患者及陪护必须正确佩戴无呼吸阀的合格口罩,严禁私串病室、聚众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