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南阳发生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奇葩事情,一名男子顺手牵羊把执勤交警的遮阳伞偷走了,事实证明,这名男子是真的胆大,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男子骑电动车经过路口时,看到绿化带附近有一顶特别大的遮阳伞,男子看这把伞特别漂亮,又四下张望,发现并没有人看管这把遮阳伞。于是便打起了歪心思,准备把伞偷走。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男子有些得意洋洋,不紧不慢的将伞折起来,然后放在电动车上,准备带回家,可是刚过路口没多久,就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经过警察询问,偷伞男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男子平时以摆摊为生,生活中经常日晒雨淋的,当男子看到交警的遮阳伞很漂亮时,于是忍不住就顺手牵羊了。

最终,该男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拘留5日。
#向南说法#
一.有人认为对该男子的处罚有点重,因为男子看遮阳伞没人看管,所以才拿走的,这种说法对吗?
这种说法不对,首先只要不是自己的物品,也不是别人丢弃的物品,随意拿走就属于盗窃行为,如果物品的价值比较高,则可能涉嫌盗窃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本案中,被男子偷走的太阳伞价值大概在50元左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对男子实施拘留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本案中对男子的处罚并不重。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如果对某种财物未经物主同意暂时挪用或借用,准备日后归还而无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盗窃。
二.当我们遇到这种偷公家财物的行为如何处理?
1.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这种行为的,一定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得向其讲解做这种事情带来的后果,让其知道做这种事情带来的后果,让其知难而退。
2.劝解不了的,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让警察来处理。
3.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洁身自好,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莫伸手必备抓”,在此提醒有些动机不良之人,现在网络科技这么发达,不管你做了什么坏事,最后等待你的将是正义的铁锤。
大家对于这名男子的行为,有什么看法吗?
关注@向南说法
从生活中感受法律,从生活中学习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