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茄子河公安分局在工作中获得线索,我市居民王某青(男、49岁、桃山区人)、张某强(男、39岁、桃山区人)涉嫌贩卖毒品。茄子河分局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分局刑侦大队、富强派出所等多名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围绕二人开展工作。

经大量摸底排查,并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7月21日,在桃山区成功将涉嫌在张某强处购买毒品并吸食的违法行为人刘某(女、33岁、辽宁省鞍山人)抓获。通过进一步工作,于同日在桃山区怡安小区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青抓获,并收缴冰毒1.2克;在桃山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强抓获。经大量工作,于7月23日,在桃山区山湖路将犯罪嫌疑人李某康抓获。经审讯,三人均如实供述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青、张某强涉嫌贩卖毒品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李晓康、刘楠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中李晓康涉嫌贩卖毒品待转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工作中。

来源:茄子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