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南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调整公办高中及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按规定需履行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的函》(广教体函〔2021〕37号),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局近期将组织召开广南县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学生家长、教育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改委2018年第21号令)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设听证人

代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专门听取听证会意见。听证人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定价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的社会知名人士、专业人士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兼任。听证人不得少于三人,具体人数及人员构成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构成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共56名,构成如下:

(一)消费者32名。其中:广南县第一中学家长代表5人,广南县第十中学家长代表5人,广南县第一幼儿园家长代表5人,广南县第三中学家长代表5人,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家长代表5人;没有参加成本监审的公办高中、幼儿园家长代表7人。

(二)经营者12名。广南县第一中学代表1人,广南县第十中学代表1人,广南县第一幼儿园代表1人,广南县第三中学代表1人,广南县珠琳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代表1人;没有参加成本监审的公办高中、幼儿园代表7人。

(三)教育领域专家学者2名。

(四)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推荐财务专家1名;律师事务所负责推荐法律专家1名。

(五)县政府办、县司法局、财政局、市管局、教体局、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消协代表各1名(总计8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应具备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够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

(三)具有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能够按要求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一)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和消费者组织或者其他群众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二)经营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及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

(三)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人员、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邀请;

五、听证会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与听证事项相关的情况;

(二)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六、听证会设记录员

记录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指定的人员担任,如实记录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

七、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旁听席

旁听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情况以及场地情况,确定人数并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旁听人员对定价方案有意见的,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听证组织部门提出。旁听人员不得在听证会现场发言、提问,不得有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八、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记者席

与会采访的新闻媒体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媒体报名情况,按照报名顺序选取或者随机抽取。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以邀请新闻媒体采访听证会。

九、公开举行的听证会设纪检监察席

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参会。

十、报名办法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6日下午17:00时前。具体报名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现场报名:工作日及工作时间内携带个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现场报名;

(二)电话报名:工作日内拨打电话报名,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将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清晰可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箱;

(三)网络报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广南县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和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听证会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将填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和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清晰可辨),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邮箱。

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gn.gov.cn

报名电话:0876-3057602

报名地址:广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广南县莲城镇南秀社区宁秀路新开发区)

联系人:农广林、辛昌鑫

特此公告。

来源:广南政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