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7月29日上午,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对3起案件召开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检察机关办案人员、犯罪嫌疑人一同参加。
该3起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刑事案件分别是:在篮球场多次盗窃他人放在篮球架上手机的赖某某盗窃案,以侥幸心理盗窃他人未拔钥匙的摩托车的谢某某盗窃案,因民间纠纷引发的杨某某、林某某故意伤害案。
检察官介绍案件审查情况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参与人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并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拟不起诉理由进行阐述。
赖某某案听证会现场
案件审查中,犯罪嫌疑人赖某某系在校学生,经向所在学校调查,了解到赖某某在校表现较好,无违反校规校纪情况,同时赖某某有自首情节,案发后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
谢某某案听证会现场
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
杨某某、林某某案听证会现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林某某系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均有过错,案件发生具有偶发性,双方达成刑事和解,互相取得对方的谅解。故拟对4人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诚恳悔罪
犯罪嫌疑人赖某某、谢某某、杨某某、林某某等人对其犯罪行为深刻检讨,诚恳悔罪,保证今后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对社会多做贡献。
侦查人员发表意见
侦查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实事和情节认定准确,拟办意见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赞同对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对案件进行评议
随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经闭门评议后,一致支持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对4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检察机关以听证的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支持和理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编辑:绵江涛声|审核:红都书生
▍来源:红都检察
▍整理:瑞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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