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4月26日至6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安局党委开展巡察。2021年7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公安局党委情况反馈会召开。
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邓修贵主持召开向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聂海波同志反馈会。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邓修贵反馈巡察意见;市委巡察办副主任黄义明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市委巡视巡察工作精神,提出整改工作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聂海波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邓修贵指出,近年来,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推进平安泸州、法治泸州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特别是迅速扭转张显富严重破坏泸州公安政治生态的被动局面,业务工作实现跨越发展和全面跃升,在全省公安工作绩效评价中连续五年获一等奖。巡察期间,干部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理论武装不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党委班子政治建设有待加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为民服务有差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财务制度执行不严;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等。
邓修贵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加大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力度;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职责使命;三是严肃政治纪律和规矩,抓实问题整改。
黄义明强调,巡察反馈意见体现的是市委的要求,市公安局党委务必高度重视,照单全收,照单全改。一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正确对待巡察反馈问题。要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自觉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坚持做到铁腕推进,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要深刻学习领会,担起政治责任,切实把“四个融入”要求落实到整改的实际行动中。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整改责任,增强内在动力,对于巡察发现的问题,要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聂海波表示:一要端正态度,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二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到位,推动各项工作抓深抓实抓细;三要强化举措,促进成果转化,切实将此次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发展的新动力。通过此次巡察,泸州公安将进一步落实全面细致的工作措施,推进全市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泸州建设成为全省经济副中心和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市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两代表一委员、民辅警和离退休老同志代表等列席会议。
编 辑 / 周 丽
审 核 / 邹佶宏
签 发 / 谷 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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