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近日,江苏交通部门督查发现省内部分城市出租汽车(含网约车,下同)存在疫情防控措施不严不实等情况,南京市还出现出租汽车驾驶员感染新冠肺炎的案例。7月31日,江苏省交通防控组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深入分析查找出租汽车管理薄弱环节,强化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省交通防控组要求:全面加强出租汽车驾驶人员风险排查——

1、严格开展出租汽车驾驶人员行程管理,针对性开展风险排查,落实好驾驶人员健康档案和驾驶员上岗体温检测日报表制度,出现发热情况的驾驶员不得从事运营,平台不得派单。

2、督促指导巡游车企业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立即排查驾驶员疫苗接种和核酸检测情况,加快疫苗接种工作,有中高风险区域的市、县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立即暂停运营,平台不得派单。

3、立即排查实施“健康码”查验制度落实情况,巡游车企业或网约车平台公司要落实驾驶员“健康码”每日查验上报制度,出现“健康码”黄码或红码的一律不得从事运营,平台不得派单。

省交通防控组特别强调: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格做好全程戴口罩以及后排乘车制度,认真查验乘客“健康码”,全面做好车辆消毒工作,推广执行扫码乘车——

1、出租汽车所有驾驶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上岗,乘客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乘车,对不戴口罩的乘客一律劝拒乘车,乘客乘车过程中应后排入座,并尽量减少交谈。

2、有中高风险区域的设区市,乘客持绿码方可乘车,否则不得搭载。

3、督促巡游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引导驾驶员随车配带消毒药品和工具,对门把手、座椅、拉手等高频次按触部位增加消毒频次。

4、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公示出租汽车消毒点相关信息。

5、有中高风险区域的设区市,出租车应张贴乘车实名登记二维码,乘客上车时提醒扫码。

省交通防控组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

有中高风险区域的设区市,出租汽车在本市域范围内经营不得出市;严格执行本区域运营管理规定,低风险地区出租汽车不得擅自前往中高风险区域;通过电子围栏、GPS监控等手段,加强本地区出租汽车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巡游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戴口罩乘车、消毒通风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如发现出租汽车企业或平台公司涉嫌非法运营的,立即按规定予以顶格处罚。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梅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