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养犬管理条例》于8月1日开始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为犬只办理《养犬证》,从即日起,同时开放网上和街道公共服务中心两条办证通道:养犬人可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吉事办”线上申请为犬只办理《养犬证》,也可以就近到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线下办理。

这里电子《养犬证》网上办理指南——

1.到畜牧局指定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由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犬只免疫证明;

2.养犬人身份证明;

3.养犬地的房产证或其他房屋使用证明文件;

4.犬只正面、侧身彩色照片;

5.登录吉事办,进行犬只登记。

吉林日报全媒体 记者:刘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