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关于禁止在长治王村机场迁建预选址

控制区域内开展建设活动的通知

长治王村机场迁建

是我市的重点工程项目

该项目的实施

对于提高飞行安全、减少噪音污染

方便群众出行、加快经济发展

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目前

民航机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已初步选定长治王村机场迁建预选址

为确保迁建项目顺利实施

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

禁止在长治王村机场迁建预选址控制区域内

开展建设、采矿、采石等一切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控制区范围

(一)预选址一:位于长子县境内的大辛庄村以南、东何村和南李庄村以西、大京村和常村以北、河岸村和寺前村以东。东至东经112.91492087°,西至东经112.95076494°,南至北纬36.21465103°,北至北纬36.16757119°。

(二)预选址二:位于长子县境内的南常村、西王坡村以西,东万户村以东。东至东经112.87565039°,西至东经112.91339813°,南至北纬36.21372173°,北至北纬36.16971081°。

二、禁止事项

(一)控制区域范围内,各级政府、部门严禁新批建设用地及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严禁审批采矿、采石等生产经营项目;严禁审批新开垦荒地。

(二)控制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通讯管线;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尚未实施的建设项目及采矿、采石等生产经营项目不得开工;不得新开垦荒地和新开发农用土地。

(三)控制区域范围内正在实施的任何建设行为和采矿、采石等生产经营活动,要立即停止建设和生产。

(四)在机场跑道延长线两端20公里、侧方10公里范围内,高出原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区域标高150米的拟建建筑物,需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经论证不影响飞行空域安全后,方可建设。

三、有关要求

(一)对违反规定,擅自在预选址控制区域内进行建设、生产活动的单位及个人,由所在县区政府按规定严肃处理,违法建设及生产项目一律依法无偿拆除或取缔。

(二)机场迁建预选址区域控制工作,由所在县区政府全权负责。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预选址控制区域内出现建筑物及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情况,采矿、采石等生产活动及土地、项目审批行为,市政府将严肃追究所在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行政责任。

(三)市直相关单位涉及预选址控制区域内建设、生产项目审批的,必须提前报请市政府同意,否则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行政责任。

(四)待长治机场选址确定后,由市政府通知解除控制。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图文制作:山西广电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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