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凡进去了,有传言吴签为了有立功表现,供出了林某杰,潘某柏。
本来吧,这事情真真假假的,咱又不是警察叔叔,哪里能知道到底是啥,对吧。也就吃个瓜,坐等真相呗。
可是架不住网络推送啊,睡会儿觉起来再打开电脑,随处可见林某杰、潘某柏的律师函。
我就纳闷了,律师函的话,是不是发错地方了?谁造谣诽谤你了,你给谁发律师函啊,这在网络上,杀气腾腾地整出来的“律师声明”,是给谁看呢?吓唬谁呢?这么着占用公共资源,好吗?
想起来前些天,吴签的律师函发得也是挺快的,那口气,比这个吓人啊。
而且,很神奇的是,吴签找的律所,在之前的官司中,胜率是100%。这战绩,远超传说中的“南山必胜客”啊!就想知道,现在吴签都这样子了,发律师函的律师事务所,不用出来走两步的吗?
忽然间想起了一个词,助纣为虐!
问题在于,现在事实清楚了,这种坑苦了小老百姓的律师以及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真的是一点责任都没有的吗?还是说,什么责任都不用负,只管拿律师费就可以的吗?
可是有一个叫谢明皓的人,具体目的咱也不清楚,反正是实名举报了,然后账号被禁言了。因为什么被禁言的,咱也不清楚啊。有说是他之前就有谎言的,问题是之前咋没有封禁,偏偏这时候封禁了。
其实挺闹不懂的,像是微博热搜啥的,听说是花钱就能上,花钱就能撤的,不知道真的假的,有没有这回事来着。
但问题在于,为什么之前一些所谓的名人,支持吴亦凡的毁三观言论,可以堂而皇之地
公开发布在网络上呢?不是说有审核机制的吗?请问审核机制在哪里?
这么比较起来,感觉似乎是薛之谦强了一些。比如有人说他吸毒,人家就是去做检测!
而且,别人可是在警方陪同下做的检测来着。个人感觉,这种方式,似乎是要比发个类似“恐吓信”般的律师函,让人信服的多来着。
你说,林某某,潘某某,会不会也像是薛之谦那样,在警察的陪同下,自己做个检测?
如果真的做了,啥事没有,我为你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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