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 #603996#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21年6月29日,中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新科技、*ST中新,代码:603996)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认定,中新科技涉嫌下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

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中新科技实际控制人、时任总经理江珍慧授意时任董事朱彬彬,通过直接划转资金,或以预付货款、工程款名义经第三方走账多道划转,将上市公司资金转给关联方使用或替关联方偿还债务。上述行为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10.57亿元,余额8.06亿元。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中新科技于2019年4月30日首次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同日发表临时公告专门针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说明(未披露完整),直至2020年6月在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函进行补充披露时才完整披露。中新科技未及时通过临时公告、未在2018年半年报中披露资金占用情况,也未在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2019年年报中准确、完整披露资金占用情况。

二、未按规定披露违规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2018年至2019年期间,中新科技为实际控制人陈德松、江珍慧及关联方对外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共计1.75亿元。2020年4月30日,公司在2019年年报中露了部分关联担保。2020年7月7日,公司发布了《自查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首次完整批露了上述担保事项。上述四项担保事项,中新科技未通过临时公告及时披露,未在 2018年半年报、2018年年报、2019年半年报中披露,也未在2019年年报中完整披露。

故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拟决定:对中新科技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之前,2020年5月12日,中新科技发布《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浙江证监局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未归还。截至2019年年报出具日,公司被控股股东中新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66,193.70万元,目前尚未归还。上述事项未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业绩预告修正不及时。2020年6月5日,中新科技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浙证调查字2020292号)。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中新科技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预告,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中新科技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您若有亏损需准备进行索赔或维权的,可以联系宋一欣律师证券诉讼服务团队,我们将为您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宋一欣律师认为,中新科技案的索赔条件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1日间买入中新科技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0年5月12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如果同一时期内买卖过相关以该股票作为权重股票的股指期货合约或交易所基金(ETF)的受损投资者,也可以来电来函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