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财政部电视电话培训会议精神,栖霞区财政局(国资办)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研究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重点围绕“三项清查”“三项举措”“三项机制”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升了栖霞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三项清查”夯实资产底数。一是固定资产存量清查。在账卡相符的基础上,重点对老旧存量资产进行实物盘点,核销一批、保留一批、调拨一批,区级部门基本实现资产在用、在册相一致。二是公共基础设施定向清查。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对负有建设、管养职责的5个部门和9个街道设施进行实地勘察,联合区审计局、区财政结算中心召开资产管理和记账专题会议,稳妥化解历年矛盾问题。三是不动产全面清查。利用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的政策契机,开展多轮次比对检查,在“应管尽管”的基础上实现“应减尽减”,累计减免租金7133.43万元。

“三项举措”盘活资产效益。一是优化资产调配。20家单位366件原价值1072.07万元的老旧闲置资产纳入区政府公物仓调剂使用。二是严格资产处置。严审重大资产转让和处置程序,督促部门及时上缴房屋拆迁补偿收益,今年以来办结资产核销61宗8165件,原价值2886.46万元;拆迁补偿款等处置收益9224.23万元。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对教育系统基建项目、教育技术装备等大额资产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学校间横向调拨、核减超配资产计划、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和资金预算安排等方式保障教育需求、提升资产效益。

“三项机制”强化监管力度。一是强化公房管理工作机制。修订《栖霞区公有房屋及土地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标准化招租流程,增补区司法局等部门为区公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政策文件指引作用、议事机构协调监督作用和法律顾问审核作用,妥善解决矛盾纠纷10件。二是强化大数据监督机制。开发不动产资产管理系统模块,各单位不动产权证信息和出租合同数据全部上线管理,租金收取、非税上缴、财务记账多模块联动分析,线上动态监管和线下抽查检查同步实施。三是强化联合监督机制。部分情况复杂的不动产在招租环节由区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提前介入,全程监督;结合区人大、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反馈的单位资产管理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主体整改落实、加强管理。(供稿人:区财政局张涛)

(来源: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