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网
日前,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公布了对云南红塔银行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的主要负责人是李光林。处罚信息显示,该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的事实:
(一)监管数据报送不准确
(二)线上贷款开展不审慎,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能力不匹配
(三)同业投资管理不审慎,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
(四)超借款人流动资金需求发放贷款,且形成风险
(五)未按规定进行受托支付
(六)信用卡透支资金流入限制性领域
(七)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直接流入限制性领域或转为本行通知存款
云南监管局为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210万元。
天眼查资料显示,云南红塔银行的前身为玉溪市商业银行,是经原银监会批准,在原玉溪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由地方财政、地方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为玉溪唯一的地方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6年5月26日正式挂牌开业。2016年4月1日,玉溪市商业银行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
8月6日,云南红塔银行披露了半年报。截至2021年6月末,该行资产总额为1345.32亿元,负债总额为1229.3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5.97亿元。2021年1-6月,该行实现营业收入9.24亿元,同比下滑6%;净利润4.21亿元,同比增长11.2%。
资本充足率方面,截至2021年6月末,该行合并口径下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45%,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4.48%,资本充足率为17.40%,满足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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