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赵某与某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自愿达成委托投资协议并签订了委托投资合同。赵某向某投资有限公司交纳了投资本金共计80623元整,双方约定月利率为3.1%,由某投资有限公司按月向原告支付利息。但时至今日,某投资有限公司一直未向赵某支付任何利息。基于此,赵某不想继续将本金存放于某投资有限公司,故多次向某投资有限公司要求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但某投资有限公司一直以种种理由不履行归还义务。受赵某委托承办该案件,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
受赵某委托,我方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固定证据。为保护我方当事人权利,避免案件拖延解决,同时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尽快解决。我方积极利用诉前调解这一条件多次积极与承办案件法官沟通,阐明我方请求。
通过承办法官的沟通,案件终于得到转机。随后,对方表明了自身的经济状况拮据,对于债务依旧会给予偿还。最终,经沟通双方签订了《还款协议书》,在签订协议书后对方依约履行了还款义务,案件得到完美解决。
判决,仅仅是形式之一,沟通调解也是很不错的争议解决方式。因为,此案件承办方式,无论时间上,结案速度快,履行起来也相对快,不仅节省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而且能够最大限度的当事人的权益。
律师介绍:
张丽静:执业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擅长征拆案件、民商事案件、婚姻家事案件,在其办案期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工作经验,熟悉法院相关诉讼程序,对案件大局把控以及诉讼方案、策略都有自己独特的经验,从而为客户提供精准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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