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北京、杭州限购“双响炮”,其中,北京原家庭住房套数超限购,离婚3年内不得买房,增加了离婚后依旧限购的年限。其实,不论是否增加年限,假离婚购房都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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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真离婚,没有“假离婚”

假离婚不是一个法律名称,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假离婚。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的离婚了,双方的夫妻关系就解除了。而一旦离了婚,要想再复婚,就必须是双方同意才可以,一方不同意就不可能再复婚,即使有所谓的“假离婚”协议也没有用。就像前些年比较火的一部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就是假离婚后不能再复婚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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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策风险高

虽然多年前,在很多城市,一些人通过假离婚确实实现了购房目的,但是包括北京在内的很多城市早已把这个漏洞给补上了,即使离了婚,也依旧受限购的束缚。

3、不经意间共同财产已经变成了个人财产

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假离婚赔了夫人又丢财的情况。比如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说得好好的,是为了买房,离婚不离家。但是真办理了离婚后,再复婚,对方根本不同意,原本是名义上挂到对方名下的财产,也成了对方的个人财产了。即使通过法院诉讼,法院也根本不可能判复婚,关于财产的离婚协议约定也几乎不可能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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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即使再复婚,往日的共同财产也已成了个人财产

即使是真的再复婚了,原来离婚时,名义上分到对方名下的财产也成了对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其实,严格来讲,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复婚”。再结婚,其实就是一个全新的法律关系,所有的财产都是重新计算。在新的婚姻关系里,结婚之前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5、和无房的人结婚买房后再离婚风险更高

有些人想通过,和无房的人结婚买房后再离婚的方式购房,这看起来似乎操作很简单,实际上在法律程序上并不简单,而且伴随着很大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一旦结婚,就会存在共同财产问题,除非有很明确的协议约定。而且双方就产生了互相扶持的义务,互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关系。在这个期间,名义上的婚姻一方出了问题,或者不想离婚了,不配合买房后离婚,会产生很多麻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