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冶区教育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暂停一切线下教育活动的公告
根据省、市各级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和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全区暂停一切线下教学培训活动,通告如下:
1、自2021年8月5日起,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2、经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要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和学生家长,一并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教育、落实家长监护职责等告知义务,严格执行冀价行费【2018】55号文件,妥善处理相关退费问题。
3、严禁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或个人利用自家住房、店铺和其他经营场所接收学生进行线下培训和辅导。
4、疫情防控停课期间,拒不服从上级安排,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民办教育机构,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二条,予以警告、退还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5、家长朋友们在暑假期间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自觉执行疫情防控要求,不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线下培训辅导。拒不落实防控要求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古冶区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遵化市教育局
关于暂停线下教学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教育办、市直学校、民办中小学、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近日,由境外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波及各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应对新冠肺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线下教学活动的紧急通知(冀教明电﹝2021﹞74号)要求,现就暂停一切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各乡镇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把守护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好学生及学生家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8月5日起,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含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老年教育机构暂停一切形式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待定。在此期间如有违反继续开展线下教学活动的,将严肃查处。
遵化市教育局
2021年8月4日
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体育行业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的紧急通知
全市所有涉及青少年线下教学培训的体育行业单位:
近期,境外输入引发的本土聚集性疫情已先后波及多个省份,河北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压力持续增大。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遏制疫情的扩散,避免因人员聚集引发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全面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全市所有涉及青少年线下教学培训的体育行业单位暂停一切形式的线下教学培训活动,全部暂停开放。恢复开放和培训时间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
望各单位遵照执行,如有违反,将严肃查处。
遵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4日
玉田县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张家界武陵源区确诊病例王某平的密切接触者秦某某同乘人员于某、单某某的行动轨迹的通告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次密接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
于某7月28日乘坐K521次列车(8车厢14中铺)于7月28日6:09到唐山站,出站后步行到唐山长途汽车站,乘坐6:30客车返回玉田(坐在客车倒数第二排靠窗位置,全程佩戴口罩),8:00到达玉田汽车站后,由妻子白某骑电动车接回金旺玉城家中,与妻子、父亲、孩子在家居住,一直未外出。8月2日下午妻子电动车送至玉田火车站,于14:58分乘坐K5252/3列车02B于18:30分到达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4号线、7号线到达北京西站,20:46分乘坐北京西到武昌站(Z37次5车16号上铺),于8月3日上午7:30到达武昌站,乘坐地铁7号线前往江夏第一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步行到公司房间隔离。
单某某于2021年7月28日6时09分到达唐山站后,约7时许,从唐山站乘坐班车(116路,始发站唐山站,终点站丰登坞),8时30分左右到丰登坞下车,班车内10余人,均佩戴口罩,随后立即乘三轮摩托车(同乘1人,约为钱家沟附近人),乘坐三轮约10分钟,到窝洛沽道口鸦鸿桥的桥西边下车,由同乘人付款15元,其付给同乘人8元现金,随后步行返回家中,9时左右回家后与妻子张某某同住,7月29日14时30分左右骑电动车到玉田上坎附近,随后返回家中,途中未与其他人有近距离接触。7月31日8时左右,妹妹单某某到家中来访,与其交谈约10分钟,随后妹妹离去。8月2日17时左右,步行至同村妹妹家中,停留20分钟左右,期间仅有母亲张某某在家。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凡上述时间与于某、单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勤洗手多通风,外出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玉田县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7679777
玉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5-7679707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
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
2021年8月4日中午,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为进一步寻找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7月26日9:50自张家口“下花园站”乘坐“张家口—唐山”大巴车(冀G57138)于14:40到达唐山长途汽车西站,15:15乘坐唐山—海港开发区客车回家,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7月27日至7月31日一直上班,每天往返于家与单位之间,未去过超市、市场等场所。29日、30日晚上在单位食堂用餐。
8月1日10:00和丈夫自驾到达乐亭“格力空调专卖店”购买空调,后到大东方购物广场(东城店)附近“林立东饭店”用餐,随后去大东方购物广场(东城店)三楼购物,历时大约3-3.5小时,除用餐时间外其余时间全程佩戴口罩。
8月2日上班,晚上在单位食堂用餐。
8月3日8:40—9:15到海港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
8月3日15:30—17:20到“瑞丰超市”、“云英宾馆”、“华隆市场11楼4号洗浴汗蒸”、“鑫冉百货”走访商户,全程佩戴口罩。
8月4日上午单位上班。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与冯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落实隔离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村(社区),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预约登记,尽快接种新冠疫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疾控中心:7110100-8023
街道:2913829
王滩镇政府:4920243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玉田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
病例次密的密切接触人员的通告
现将国家区域协查专班推送我省、经省通信管理局二次研判为病例的潜在密切接触者刘某某的行动轨迹的通告如下:
刘某某于8月1日14:00时从唐山站下车后,步行至长途汽车客运站乘坐15:15的长途客车经鸦鸿桥镇回玉田,在玉田县田水园村东路口下车,约17:00左右步行到田水园的家中。8月2日、3日下午到本村二喜超市购物,与超市老板孙某某、其妻子王某某密切接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凡上述时间与刘某某同乘一辆长途客车;8月2日18:20以后与二喜超市孙某某、王某某有密切接触的人员,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和工作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做好自我身体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由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积极接种新冠疫苗,勤洗手多通风,外出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玉田县防控办联系电话:0315-7679777
玉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电话:0315-7679707
来源:唐山发布、玉田融媒、唐山海港发布、玉田风景线、古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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