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地紧急寻人

德州武城发布通告,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同轨迹人员。

2021年8月7日,武城县排查发现2名湖北省荆门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任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根据防控方案要求,我县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接触人员处置、环境消杀以及相关区域健康管控等工作。目前,2人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密切接触者已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以下为2名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部分活动轨迹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一:孙某某,男,武城县鲁权屯镇大于庄村人,现居住鲁权屯镇国庄社区。

8月1日—4日,孙某某与荆门市确诊病例任某某等8人同宿舍居住。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二:李某某,男,武城县鲁权屯镇代官屯村人。

7月31日,20:45乘坐K1074次列车15号车厢37座由荆门市赴济南火车站。

请在以上时段、地点可能与该2名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的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联系所在镇街、村庄(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佩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武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武城县文化东街10号)

联系电话:0534-6211034

武城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地址:武城县文化西街5号)

联系电话:0534-5359519、5359520

武城县中医院发热门诊

(地址:武城县历亭路与漳南街交叉口)

联系电话:0534-6599128

武城县妇幼保健院发热门诊

(地址:武城县振华西街1536号)

联系电话:0534-8279979

武城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

德州经开区发布通报,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同轨迹人员。

近日,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对重点地区返德人员协查和自主摸排时发现,涉湖北省荆门市1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1人马某某。经开区立即对马某某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均为阴性,且已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目前,已对排查到的次密切接触者全部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涉及到的所有场所、居住小区按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全部进行环境消杀。

为进一步寻找马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其行动轨迹通告如下:

马某某,现居住德州市天衢东路龙元世纪小区。

8月1日~3日,马某某与确诊病例任某某多次接触。

8月5日20:55,马某某至隔离点隔离。

请在以上时段、地点可能与该密切接触者有过接触的居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立即联系所在镇街、村庄(社区)或当地疾控机构,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至少1米的安全社交距离。一旦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佩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接种完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居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晶华大道1号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2182156

德州市中医院发热门诊

(地址:天衢东路1165号德州市中医院)

联系电话:7905123

德州德城区发布通告,紧急寻找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021年8月7日,接德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涉湖北省荆门市1例确诊病例的2名密切接触人员的协查信息,目前,2名密切接触者已在当地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通过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孙某某在德城区的行动轨迹如下:

8月5日12:57,在德州高铁东站附近乘坐滴滴快车鲁NH96J6白色斯柯达轿车;

13:32到达德州汽车站;13:33进入德州汽车站购票大厅,13:38出大厅后在汽车站广场停留;

14:09进入迎宾路与南营路口东北角的兰州拉面馆就餐,14:43出拉面馆;

14:45进入汽车站附近的华为手机实体店旁边的小件寄存储存包;

14:51进入汽车站附近的华为手机实体店,15:09离开;15:13进入汽车站附近的华为手机实体店旁边的小件寄存处取包;

15:45在德州汽车站乘坐鲁N02337D公交车返回武城。

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在德城区的行动轨迹如下:

7月31日20: 45乘坐荆门到德州的K1074列车。

8月1日11:52到达德州火车站,出站后乘坐出租车鲁NT3223返回武城。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如在上述时间、上述地点可能与2名密切接触者有过近距离接触者,请立即联系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报告,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勤洗手、戴口罩、保持1米线,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旅经疫情重点地区返回时第一时间报备,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立即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要全程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德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7日

临沂兰山发布公告,紧急寻找外地协查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021年8月7日,兰山区接到2份外县区关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兰山区活动轨迹的协查函。收到协查函后,兰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根据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目前协查函涉及的密切接触者已在外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以下为涉及的密切接触者在兰山区的部分活动轨迹:

1.河东区函告呼伦贝尔市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兰山区活动轨迹:

(1)8月4日19:00~21:30在兰山区城中院子私房菜(祝丘店)二楼北侧包间就餐,21:50~22:50左右在兰山区0630餐饮店(兰山区中丘路与金三路交会)负一层包间就餐。

(2)8月5日9:00~12:00、14:00~17:30在格物美术教育(兰山区仁和路天泰华府店)二楼动漫班上课。

2.费县函告烟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在兰山区活动轨迹:

(1)7月30日15:50左右自临沂站乘出租车至兰山区通达路和涑河北街交会附近(付款时间:16:05)。

(2)8月2日下午自隆达客运总站乘临沂至上冶客车去往费县,14:00左右发车。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市民,做好个人防护,立即联系所属镇街道、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咨询电话: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39-8016255。

兰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8日

湖北荆门掇刀区

卫生健康局局长被免职

据湖北荆门掇刀区人民政府消息,经荆门高新区工委、掇刀区委研究同意,免去王中平同志掇刀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其免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福建平潭发现

1例治愈后复阳人员

密接22人已隔离

昨天,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现1名入境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治愈后复阳人员,目前已送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救治; 初步排查到的22名密切接触者和7名次密切接触者已集中隔离,相关流调工作还在继续。

据实验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消息称,患者林某某于6月16日乘坐B7511入境厦门,6月20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经当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观察,核酸检测阴性后,于7月17日由实验区采取点对点方式,接到集中的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14天,其间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于31日解除集中隔离,8月7日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

目前,共采集人员核酸标本2498份,其中,2374份检测结果阴性,124份结果待报;外环境采样标本60份,其中,38份检测结果阴性,22份结果待报。

妨碍疫情防控工作

6人被河南郑州警方通报

近日,因妨碍疫情防控工作,6人被郑州警方通报。其中1名男子还用头盔对工作人员实施殴打后又用管制刀具进行威胁。

警方通报

1.2021年8月2日19时许,张沫某琦(男,30岁,金水区人)在郑东新区中兴路与祥盛街交叉口西南角心怡路党群服务中心大厅核酸检测点,因对出具检测结果的时间不满,大声吵闹、辱骂现场工作人员,致使核酸检测取样工作一度中断。目前,张沫某琦被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2.2021年8月3日23时许,刘某坡(男,44岁,开封杞县人)酒后在管城区陇海路与南关街交叉口疫情防控工作检查点,不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执行防疫工作规定,撕打工作人员,阻碍民警执行公务。目前,刘某坡被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3.2021年8月4日上午9时许,杜某荣(女,56岁,高新区人)在高新区石楠路与金菊街向北50米处,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跨越警戒线插队接种,引发现场混乱,不听从防疫工作人员管理和劝阻,并对维持秩序的民警进行纠缠撕打,妨碍正常接种工作。目前,郑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依法对杜某荣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2021年8月6日凌晨2时许,石某安(男,63岁,二七区人)在管城区紫英佳苑小区核酸检测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未佩戴口罩,并多次辱骂对其进行劝阻的工作人员。目前,石某安被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5.2021年8月6日18时许,李某(男,29岁,金水区人)在惠济区北三环良库工舍门口,接受工作人员陈某华(男,28岁,惠济区人)检查时,与其发生口角并使用头盔对陈某华实施殴打致使陈某华多处受伤,后又使用管制刀具对陈某华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威胁。目前,李某被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并处五百元罚款,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6.2021年8月7日10时许,张某新(女,50岁,金水区人)在金水区黄河路与经六路交叉口处故意向沿街商铺吐口水,未佩戴口罩,不听其女儿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劝阻,对劝阻其不当行为的工作人员进行谩骂、撕打。经调查,张某新长期患有抑郁症,民警按照相关程序带领张某新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随后协助其女儿共同将张某新送至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经医院初步诊断,张某新属精神分裂症状。目前,张某新在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来源:央视新闻、大众网德州、大众网临沂、人民日报客户端、中国平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