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昆明8月9日消息 (记者杨菡)近日,多名在昆明市金碧路掌门教育培训机构上班的员工反映,公司逼着他们签了一份自愿离职证明,不签就不发剩余的工资。而在他们签下离职证明后,工资却没有如约发放,并被公司解雇。目前,这些员工已经报警,并将情况向劳动部门反映。

掌门教育刚上市,总裁曾辟谣

公开资料显示,掌门教育是中小学在线一对一教育知名品牌,专注为4-18岁孩子提供在线一对一定制化教育服务,其中包含了全学科教育及综合素质教育。今年6月,掌门教育正式登陆纽交所。

“双减”政策公布后,7月30日,网传一张微信聊天截图显示,掌门教育内部大规模裁员,员工排队办理离职手续。

当日晚间,掌门CEO张翼在朋友圈写道:“第一次亲身经历谣言是怎样产生的!竟然还有人传掌门裁员是因为资金问题!根据国家新的教育政策的引导,我们现有业务将根据政策引导更好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大素质教育的投入,不得已送别一些业务伙伴,也在寻求更多素质教育方面的人才加入,以符合社会对我们的期许。”

员工遭遇强迫辞职怎么办?

像掌门教育这样的事情,打工人该如何维权?记者就此咨询了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玲。

刘玲律师答复,在用工领域,劳动合同的解除通常分为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和协商一致解除几类。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在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员工存在“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劳动合同无效”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6种情形,则企业可以单方辞退员工。上述情形,即为过失性辞退。

还有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为非过失性辞退,但企业非过失性辞退员工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员工存在“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因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或者“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上述三种情形,企业可以辞退员工情形。但因为在上述情况下,员工自身没有过错,企业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根据法律规定对员工做出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企业因自身经营问题需要做出经济性裁员,则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理,不得解除孕、产、哺乳期女职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等弱势员工,且在此前提下,企业需对因裁员辞退的员工做出经济补偿。

除上述三种情形外,企业不得擅自辞退员工,更不能逼迫员工签署自愿离职证明,如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为补偿金的两倍。

关于用人单位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建议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