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经过前期敬告提醒阶段,从8月9日起,深圳交警全面整治不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正式开罚

据介绍,从8月9日起,深圳交警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外卖快递骑手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未按规定佩戴头盔的市民群众予以首次警告,二次处200元罚款。

经过前期敬告提醒,以及交警路上大规模的劝导教育,大部分市民还是能自觉佩戴头盔,外卖、快递骑手的头盔佩戴率也有所提升。

尽管如此,仍有少部分人“特立独行”

整治首日,全市共设有174个整治点,出动警力1500余人次。截至16时,深圳交警共查处不戴头盔处罚69宗、警告1272宗。

8月9日上午,正值送餐高峰期,一名外卖小哥在送餐路上因没戴头盔被交警拦下。,成为全市正式处罚的第一单。

在此,交警提醒,市民被查到开出的第一次警告单会在系统里记录,当再次被查到时系统也会自动生成首次被警告的相关信息,第二次就会被直接处罚。

交警将持续开展整治行动,严格执法和广泛宣传,将骑行戴头盔像开车系安全带一样成为骑行习惯。接下来,交警还将通过无人机等方式开展,加强夜间管理。

【撰文】邓子良 丰雷

【作者】 丰雷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