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大同讯(王文革 通讯员侯文胜)8月9日,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五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面包车涉嫌改装,交警五大队巡逻中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根擅自改装外形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并在批评教育之后责令其恢复原样,及时消除了隐患,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您好,请出示驾驶证、行车证……。”8月9日11时56分,一辆车牌为晋Bxxx63牌照面包车涉嫌改装,被巡逻中队民警在南环西延路处拦停,并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这辆面包车将车内后排座椅全部拆除,只为多拉一些货物,属于擅自改装车辆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对该驾驶员处以500元行政罚款,并责令其现场恢复原状后,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上路行驶。

面包车在改装外形后,为的是多装货物,提高收益,可是随之而来的安全隐患却被忽略。据大同市交警五大队巡逻中队民警介绍,面包车、货车擅自改装外形的违法行为,一直都是严查重处的对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确保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外形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于被检查出有擅自改装外形的面包车及货运车辆,民警将会现场监督其恢复到行驶证上标明的尺寸。

在此交警提醒,车辆的安全性能与其出厂登记的各类参数密切相关,一旦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会导致货车轮胎承担额外重量,刹车能力下降,为行驶过程埋下严重安全隐患,甚至威胁出行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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