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
诉讼相关事项提示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8月9日起就本院诉讼服务、案件审理、执行和申诉信访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通告如下:
01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优先选择非线下方式办理诉讼事项,尽量减少出行;确有必要至诉讼服务大厅窗口现场办理的,需提前电话预约(预约电话:0527-12368),并严格服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
体温不高于37.3℃,无感冒、咳嗽等身体不适症状;
规范佩戴口罩;
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
同行人数不超过2人,确有共同诉求的推选至多2名代表人;
诉讼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
02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可选择的非线下办理方式有:
在线立案
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端)等在线平台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在线调解
登陆“江苏微解纷”(http://odr.jsfy.gov.cn/)(PC端和小程序端)在线调解纠纷。
诉讼服务热线
拨打0527-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诉讼事项、查询案件进展等。
立案邮寄
将诉状、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邮寄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北京中路12号泗阳人民法院立案庭)。
线下开庭、听证、调解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暂行推迟,具体时间视疫情和防控要求另行通知。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可向案件承办法官主动申请延期审理。倡导当事人、诉讼参与人采用线上方式参与听证、庭审、调解等诉讼活动。
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通过来信、网络或电话等方式向承办法官反映。被执行人系承担疫情防控防治职能的医院以及相关疫情防治人员,或者涉及到疫情防控防治用品的相关生产、运输及供应企业或其人员的,可以申请暂缓采取执行措施。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有申诉信访需求的人民群众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或通过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信访材料。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有必要线下反映情况,请拨打0527-12368提前预约。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9日
编辑 | 徐子涵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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