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8月11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11日公布,《2021年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将于8月13日刊宪,本月18日将提交特区立法会首读和二读。条例草案的立法原则包括保障国旗及国徽的正确使用,使市民尊重国旗及国徽。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2020年10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国徽法)修正草案,并于今年1月1日实施。

香港特区已于1997年7月通过制定《国旗及国徽条例》,并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实施国旗法和国徽法。因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最近对这两部全国性法律的修订,香港特区有宪制责任在香港实施上述两部经修正的全国性法律。

特区政府表示,考虑到香港的普通法法律制度,以及上述两部全国性法律早已通过制定《国旗及国徽条例》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实施,特区政府建议以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而非公布形式在香港实施该两部经修正的全国性法律。此做法符合“一国两制”原则。

特区政府指出,条例草案旨在明确国旗及国徽的使用规定,包括升国旗仪式的礼仪及收回机制、厘清有关侮辱国旗及国徽罪行的条文,并就相关教育和推广作出规定。

特区政府表示,条例草案的立法原则是必须体现经修正的国旗法及国徽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保障国旗及国徽的正确使用,维护国旗及国徽作为国家象征和标志的尊严,使市民尊重国旗及国徽,增强市民的国家观念和弘扬爱国精神,同时兼顾香港特区的普通法法律制度和实际情况。

特区政府指出,条例草案将在8月18日提交特区立法会首读和二读。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争取让条例草案尽快通过。(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