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民航局适航司发布通知,就《正常类和通勤类飞艇适航规定》(CCAR-32N)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据了解,应国内飞艇研制和适航审定工作需要,民航局适航司启动了飞艇相关适航标准的起草工作,并在今年6月发布了《运输类飞艇适航规定》(CCAR-32T)草案( ),所谓运输类飞艇是指载客座位数20座(含)以上、或最大起飞重量15,000千克(含)以上、或浮升气体容量20,000立方米(含)以上的多发螺旋桨驱动飞艇。如今2个月后,适航司又发布了针对其他类别飞艇的《正常类和通勤类飞艇适航规定》(CCAR-32N)草案,我国飞艇适航标准起草工作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根据该征求意见稿,正常类飞艇,是指座位设置(不含驾驶员)为9座(含)及以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00kg的飞艇。通勤类飞艇,是指座位设置(不含驾驶员)为19座(含)及以下,最大起飞重量不大于15000kg,由螺旋桨驱动的多发飞艇。本次意见征集的时间是2021年9月1日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通用航空公司、民航大学、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适航审定中心、各协会,体育总局航管中心,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应国内飞艇研制和适航审定工作需要,我司启动了飞艇相关适航标准的起草工作。针对正常类和通勤类飞艇,目前已形成《正常类和通勤类飞艇适航规定》(CCAR-32N)草案,现就该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从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下载(http://www.caac.gov.cn/HDJL/YJZJ/)。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按要求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附后),此外,任何个人对于该草案有意见与建议,也请填写《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请于2021年9月1日前将意见发至邮箱airworthinesspolicy@caac.gov.cn,并注明邮件标题为“CCAR-32N草案反馈意见”。

民航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

2021年8月10日

附件:

正常类和通勤类飞艇适航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适航审定政策意见反馈表.doc

征求意见稿

来源:民航局官网;通航圈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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