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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市增长”转向“城市成长”

当城市“老了”“病了”,想要重焕生机与活力,城市更新,不失为一剂良方。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今年全国两会,城市更新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截至2020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

根据城市发展规律,我国已经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即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老城改造、盘活老旧物业、保护历史建筑和文化遗产成为了城市更新过程的众多鲜活案例。如上海愚园路、成都太古里、、西单更新场、北京朗园、厦门沙坡尾、宽窄巷子.....

城市更新的热点区域集中在大湾区,大湾区城市更新,是房地产行业从增量时代转为存量时代的切入点,在这个富有革命性浪潮的拐点之上,不少房企的掌舵人坐看云起潮来,提前摆舵,从巨浪越发滔天的招拍挂红海航道上,转至晴空万里,碧波荡漾的三旧改造蓝海新航线。

粤系房企在这方面有很强的地缘优势,从已具规模的房企来看,过半均为粤系房企,其次为京津系和闽系,占比分别为15%和13%,浙系、沪系、成渝系和苏系房企虽有参与,但占比不超5%。

近年来,我国城市更新势头迅猛、百花齐放。更新方式逐渐从“拆改留”转向“留改拆”,从“点状建筑更新”到“片区整体更新”转变,从“大拆大建”到“精细化微改造”转变。

02

城市更新再上新难度

近期各地在推动城市更新过程中,出现一些继续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的现象,有些地方出现随意拆除老建筑、征迁居民等乱象,产生新的城市问题。

为积极稳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8月10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通知》),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持城市记忆;坚持量力而行,稳妥推进改造提升三方面提出11条城市更新实践要求。

从这则意见稿,可以看出,拆除旧城的规模受控制、新建的建筑面积规模有限制、原住民搬迁规模受限制、最大限度保持原有风貌原则...

1、拆除旧城的规模受控制。老城区拆除面积或者更新的面积,不得超过现在片区内总的面积的20%。但是也有例外,那就是被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及危房的建筑除外。

2、新建的建筑面积规模有限制。限制了更新和拆旧建新的比例,原则上拆旧建新的比例不得超过2倍。这也就为各个地方的城市更新,确定新的地块的容积率和密度,制定了一个详细的规则。

3、原住民搬迁规模受限制。搬迁奉行就近安置原则,比例不得低于50%。不能大规模搬迁当地片区的原住民,以方便当地社区,以及文化得以延续。

4、最大限度保持原有风貌原则。鼓励较小规模的拆建,尽量进行局部修补类更新,控制好新建筑的高度,以求最大限度保证老城的文化风貌和建筑特色。明确提出,城市更新要尊重当地文化,不要一味求新,求怪。

这也意味着旧改终于告别了急风暴雨般的大拆大建,走向和风细雨般的城市更新。未来将实行以城市居民的真正需求为导向的城市更新模式。

新的更新模式下,区域开发转向区域运营后,公共服务短板全面补上,旧区避免了衰败,住房功能配套更加齐全,存量住房供应的有效性提升,并成为历史文化烙印深厚、功能复合的新区域,这也是未来住房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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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微更新”嵌入的生机

相对于以往的大规模旧城改造,近年来,旨在以一些小改造、小更新重新焕发旧社区的活力的“城市微更新”越来越受到重视。

“城市微更新”继承了“有机更新论”,进一步强调其“微”“小”“渐进”的介入尺度,以解决居民实际生活需求为目的,进行碎片式的更新。用小而美的改造,让道路变得平整,让空间适合共享,让社区更加美丽,从而提升人们的幸福感。

“城市微更新”的出现与流行,本质上是一种城市规划建设理念的革新。通过设计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欧美城市更新历程有两大特征:都经历了从大规模清除贫民窟运动到中心区商业复兴,再到整体经济效益提升;都从大规模以开发为主导的造新城、旧城推倒重建,转向小规模、分阶段,由社区组织的循序渐进式“微改造”更新。

微改造大大降低了政府投入,同时也赋予居民更多权利,使得城市更新实践形式变得更加灵活、可持续。

城市微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小尺度,微介入的新形式,相对于大拆大建型的城市更新,在实施和组织中能节约大量成本。

政策在逼房企转型,开发赚快钱的模式已经过去了,主张长期经营,要搞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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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要量力而行

城市旧改开发周期长、资金压力大、规划难度高、关系复杂等问题,目前的市场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若房企未充分考虑匆匆入场,往往会落得被迫中途退场的下场。

城市更新项目流程复杂事务繁琐,很多项目转化不易,尤其是高杠杆高周转的房企急于求成反而容易出问题,水土不服,因此需要房企有较强的风险把控能力。

此外,普遍的照搬其他公司的模式是行不通的,这样无法形成自己的特点,东施效颦只会导致各种被动,毕竟每个公司的实际操盘能力各有不同。所以,房企在参与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房企要具备应对长周期项目的耐心,以及城市更新项目的转化能力,并要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特别是自有资金实力。

当然,城市更新不只是头部房企的“专属”,其中并不排除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单体建筑的方式介入城市微更新。

中小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实力参与城市微更新项目是具有发展前景的。与大企业追求规模不同,小企业唯有做出精细化运营的、有产业特色的城市更新项目才能够在市场上立足。

部分参考资料:
[1]《 世联里,微改造——城市更新的前世今生与世联行的实践 》, 世联行
[2]《城市更新,破解城市“成长的烦恼”》。潇湘晨报

[3]《 住建部发文! 拆二代的梦想破灭了,城市更新再上新难度 》。防水微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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